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交通事故中無責方是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的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和行人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機動車一方無責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
(1)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2)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3)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4)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5)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的賠償責任(6)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于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方在該車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最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規定賠償。
2、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5)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6)屬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的,應根據民法通則和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規定,視具體情況確定雙方的賠償責任(7)屬于不能認定事故責任的,雙方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如果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是不負任何責任的,那相關的賠償責任就應該由對方負責,比如說騎電動車的一方把機動車的機頂蓋給刮壞了,修車的費用應該由電動車一方承擔,明確了事故責任,賠償問題該誰承擔就由誰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解答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的賠償限額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有責任的限額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0.2萬元。法律依據《關于調整交強險責任限額和費率浮動系數的公告》第一條新責任限額方案內容,明確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了交強險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0.2萬元。被保險人無責任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相比原來責任限額,除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不變外,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均有較大提高。
車輛事故無責方怎么處理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這是關于公平責任的條款,即雙方對損害結果都沒有過錯,但是如果在受害人的損失得不到到補償又顯失公平的情形下,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和公平觀念,要求當事人分擔損害后果.本案中,司機無責任,但是受害人卻負主要責任,明顯有過錯,可見,此情形是不適用用公平原則的。法律依據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無責任賠償標準有哪些?法76條草案由全國人大進行二審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修改后的草案規定,無責任賠償標準可參考以下:機動車 發生交通事故 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 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 有過錯的一方 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 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有證據證明非 機動車駕駛人 、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關于10%的無責賠償責任,據北京晚報報導: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同內務司法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安部研究,認為需要說明: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都是先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才由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草案上述規定與1991年國務院頒布的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 辦法確定的賠償原則是一致的,也是多年來公安機關 處理交通事故 的實際做法,執行中基本可行。據此,法律委員會建議維持草案這一規定。對于無責的10%,我很困惑:交強險規定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了有責與無責的責任限額區別,無責任限額只有12000元,責任限額以外的部分,無責方自己就得掏錢賠償。1991年的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了10%,那時候沒有交強險,現在有了交強險,為何不把它包括進去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任 ?如果不包括,車主買交強險的意義是什么?交強險本來已經使守法的大多數人承擔了額外的經濟責任,可是,在萬一發生交通事故時,特別是無責任的交通事故時,這些守法的人沒有得到應有的保護。交通事故的發生風險,不是掌握在機動車一方,而是由交通行為參與者共同決定。如果說機動車一方有責任,要承擔賠償責任,那是應該的。而交通事故完全是由受害方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造成的,機動車方承擔的不應是賠償責任,而是道義責任。這個道義責任交強險如不能完成,由無責方個人承擔是不公平的,法律應當考慮將這個道義責任納入交強險,或者由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