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傷殘的應當保留勞動關系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無法安排工作的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由用人單位按月給職工發放傷殘津貼。傷殘津貼標準為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費用及賠償由用人單位進行承擔。
受工傷應該怎么要賠償一、工傷的索賠途徑有哪些
1、雙方協商。勞動者因工負傷、致殘、致死后,單位或者勞動者應當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在確定屬于工傷后,單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屬協商賠償數額和范圍。單位履行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了賠償義務,受害人無須再經過其它程序。
2、申請勞動仲裁。雙方協商不了,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不再向法院起訴的裁決結果應當服從。
3、民事訴訟程序。受害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工傷賠償應如何計算
1、醫療費賠償金額 = 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費金額(依據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 = 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人/天)×70%×人數×天數
3、交通食宿費賠償金額 = 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
4、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 = 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
5、護理費賠償金額 = 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 = 本人工資(元、月)×24(一級傷殘)22(二級傷殘)。。6(十級傷殘)
7、傷殘津貼賠償金額 = 本人工資(元、月)×90%(一級)85%(二級)。。75%(四級)
8、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9、喪葬補助金賠償金額 = 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
10、供養親屬撫恤金賠償金額 = 工亡職工本人工資(元/月)×40%(配偶)30%(其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他親屬)(孤寡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上增加10%)
1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賠償金額 = 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8到60個月)
綜合上面的介紹,被依法認定為工傷后,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發生工傷應如何賠償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華律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受工傷了該怎么向公司索取賠償金受工傷了向公司索取賠償金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勞動仲裁三個必經階段。申請工傷認定和賠償,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證等,要出具勞動關系證明。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
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賠償怎樣向公司要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勞動仲裁三個必經階段。很多職工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證等證明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還往往需要勞動關系的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受工傷了該怎樣向公司索取賠償金受工傷了向公司索取賠償金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勞動仲裁三個必經階段。申請工傷認定和賠償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證等,要出具勞動關系證明。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后繼續在單位工作的怎么補償工傷后繼續在原單位工作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能夠得到工資照發,報銷醫藥費,適當的生活護理費以及一次性的傷殘津貼等賠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職工的傷殘情況必須是符合勞動部門認定的工傷條件,而且必須經過本市的勞動行政部門認定。具體賠償按照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包括了:1、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2、生活護理費。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視等級不同的其受工傷了怎么向單位要補償 他傷殘津貼和補助金。
一、如何認定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二、工傷鑒定傷殘怎么賠
1、醫療費:憑單據據實結算。
2、誤工費(停工留薪期待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住院伙食補助費: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三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于復雜、疑難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與委托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 第五條 一次性賠償金按以下標準支付: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賠償基數的1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地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