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公司股權轉讓原公司拖欠工資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方法維權:與原公司協商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請求支付令。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跑路了工資找誰要公司跑路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了工資一般可以通過如下方式來討回:1、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因為是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所以公司老板跑路后并不影響員工采取維權措施,因此員工照樣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2、向法院申請資產保護及公司資產清算拍賣。因為公司倒閉后,公司債主不僅有被拖欠工資的員工,還有其他的業務債主。所以,為盡快拿到工資,員工即需要采取這一手段。
一、公司跑路了工資找誰要
1、公司跑路了工資一般可以通過如下方式來討回:
(1)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因為是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所以公司老板跑路后并不影響員工采取維權措施,因此員工照樣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2)向法院申請資產保護及公司資產清算拍賣。因為公司倒閉后,公司債主不僅有被拖欠工資的員工,還有其他的業務債主。所以,為盡快拿到工資,員工即需要采取這一手段。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公司跑路了員工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公司跑路了員工一般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因為對于這個公司來說,員工從某種程度來來說也是一種受害者,員工并不需要為這種行為承擔一定的責任,當然如果員工參與到公司老板當中的內部的非法集資的這樣的一種犯罪行為的話,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公司股權轉讓原公司拖欠工資怎么處理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要求公司支付拖欠薪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老板把公司轉讓了,新公司接受老員工,老員工還用跟前單位辦離職嗎?前單位存在拖欠員工工資問題一、公司轉讓老員工怎么辦
公司轉讓,屬于投資人變更,作為用人單位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的公司依然存在,新的投資人依法承繼之前投資人的法律義務,老員工的利益并未因為轉讓受損。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公司無需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公司轉讓,老員工被辭退,可以得到補償。變化合同主體,算單方終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支付相應的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規定發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公司搬遷員工不去能獲得賠償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指出:“本條中的‘客觀情況’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他情況,如企業遷移、被兼并、企業資產轉移等”,但不包括導致經濟型裁員的客觀條件。
不過考慮到實際情況和立法意圖,并非所有企業搬遷都適用解除的規定,而是工作地點發生重大變化、且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搬遷,才能算是觸發條件。
三、公司破產員工賠償標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單位破產,員工被裁員或者下崗的,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由此可見,破產員工的補償標準就是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確定向勞動者支付幾個月的工資。
老板不干了應怎樣賠償員工工資?老板不干了把店鋪轉讓出去了,該怎樣賠償工人工資您好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這種情況老板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補償金按照員工在自己店鋪工作年限計算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滿六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的支付一個月工資。
比如工作了2年4個月,則需支付2.5個月工資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如工作了2年6個月或以上但不超過3年的,則需支付3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見《勞動合同法》46、47條規定。
公司老板欠債拖欠工資,有老板接手公司工資該找誰結?工資應該找新接手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的老板結算。原公司由新公司老板接手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原公司所有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的債權債務責任義務都由新單位承繼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繼續履行原來的權利義務等公司轉讓后欠員工工資向誰要 ,所以應該由新老板結算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