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法律分析寧波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1、醫療費。實報實銷寧波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2、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3、停工留薪期內工資等于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4、十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寧波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第九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第十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寧波十級工傷賠償多少錢面具體介紹一下 一、首先寧波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每個地方的賠償薪資標準是不一樣的。 二、 賠償標準 寧波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是七個月的本人 工資 ,本人工資低于本地的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工資標準元計算。( 工傷保險 基金支付) 2、 解除勞動合同 時,還有 傷殘 就業補助金和醫療補助金共計4個月的本省社平工資。 3、還有誤工費( 停工留薪期 工資)、住院期間的 護理費 、伙食補助費等等賠償項目(用人單位支付) 三、具體算法: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月×本人月工資 2、 工傷 就業補助金:(本省社平工資)×2月 3、醫療補助金:(本省社平工資)×2月 4、停工留薪期工資:治療時間×本人月工資 5、住院期間護理費:治療天數×120元(按當地勞動部門標準) 6、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治療天數×30元(按當地勞動部門標準) 7、醫藥費:公司支付 8、交通費:按實際(協商) 9、鑒定費檢查費:按實際"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既然已經確認是十級工傷,那你可以享受七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這一個由 社保 局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如果你不想在那里做了, 解除勞動關系 ,還有一次性工傷傷殘補助金(這個也是由社保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這個必須由廠里支付,這兩項有地區差別。
寧波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一、寧波 工傷賠償標準 是什么? (一)一級至四級 傷殘 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 工資 ×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按月享受 傷殘津貼 (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寧波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寧波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由 工傷保險 基金補足差額) (二)五級、 六級傷殘 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 工傷 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 十級傷殘 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 八級傷殘 =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 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如《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33條。 工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 供養親屬撫恤金 標準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 傷殘職工在 停工留薪期 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二、工傷賠償標準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勞動法 中明確規定了,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定了 勞動關系 后,是要按照工資比例為勞動者繳納 社會保險 的,那么如果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出現了工傷,是可以按照工傷的程度來索要工傷 賠償金 ,那么在發生了工傷后,受傷員工也要第一時間進行 工傷鑒定 ,也便于后續進行賠償。
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寧波工傷賠償標準工傷事故中賠償義務人給予受害者的賠償項目包含寧波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寧波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傷殘等級不同寧波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賠償項目也不同。寧波工傷賠償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寧波各項賠償金額時應該查清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寧波北侖工傷十級賠償標準《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寧波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的寧波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享受以下待遇寧波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寧波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寧波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擴展資料:
1、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2、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3、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商保險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