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級傷殘賠償金額
工傷六級傷殘賠償標準為6級傷殘賠償金額 :1、工傷六級6級傷殘賠償金額 的職工可以獲得一次性的傷殘補助金為十六個月職工的工資。2、工傷六級的職工還可以獲得傷殘津貼6級傷殘賠償金額 ,為職工工資的百分之六十。3、工傷六級的職工依法享有停工留薪期,一般為十二個月以內,在這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正常支付職工工資。4、職工經醫院治療后,日后生活、就業需要安裝輔助器具的,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輔助器具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六級傷殘一共賠多少(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級傷殘賠償金額 ,標準為:六級傷殘為16個月6級傷殘賠償金額 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6級傷殘賠償金額 的勞動關系6級傷殘賠償金額 ,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6級傷殘大概能賠償多少錢6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為:1、工傷六級的職工可以獲得一次性的傷殘補助金為十六個月職工的工資6級傷殘賠償金額 ;2、工傷六級的職工還可以獲得傷殘津貼6級傷殘賠償金額 ,為職工工資的百分之六十;3、工傷六級的職工依法享有停工留薪期,一般為十二個月以內,在這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正常支付職工工資;4、職工經醫院治療后,日后生活、就業需要安裝輔助器具的,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輔助器具費。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6級傷殘賠償多少錢一、工傷六級傷殘賠償標準
1、工傷六級傷殘賠償標準如下: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級傷殘賠償金額 ,標準為六級傷殘為16個月6級傷殘賠償金額 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6級傷殘賠償金額 ,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6級傷殘賠償金額 ,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3)醫療費根據醫院出具的費用進行結算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
二、交通事故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
1、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的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工資相當于工傷津貼。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職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費后應當予以償還;
2、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已由傷亡職工或者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于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
3、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殘的,除按照上述兩項處理有關待遇外,其6級傷殘賠償金額 他的工傷保險待遇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