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項目
一、 交通事故死亡 賠償金分哪幾部分 交通事故賠償 的項目包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項目 :醫療費、誤工費、住院 伙食補助費 、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前款規定的賠償項目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項目 ,并一次性結算費用。二、交通事故賠償的標準如何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項目 ,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項目 ,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 喪葬費標準 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十)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注意: 1、參加 處理交通事故 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有關規定計算,按照當事人的 交通事故責任 分擔,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 2、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3、在事故處理中,財產損失,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后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4、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處理后,職工所在單位還應當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給予撫恤、勞動保險待遇。
請問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具體內容有哪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項目 的解釋》第十七、十八條對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項目進行的規定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項目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的具體內容有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項目 :
1、因搶救、治療支出的費用醫療費
2、(如果存在搶救和治療)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營養費
8、死亡支出的必要費用喪葬費
9、近親屬交通費
10、近親屬住宿費
11、近親屬誤工費
12、因死亡喪失的收入損失死亡賠償金
13、被撫養人生活費
14、近親屬的精神損失精神撫慰金
15、財產損失物質損失賠償金
16、維護權利的損失律師費、調檔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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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死賠償項目主要有哪些交通事故致死賠償項目主要包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項目 :
1、因搶救、治療支出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項目 的費用醫療費用;
2、因傷誤工而減少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項目 的收入;
3、近親屬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
4、死亡支出的必要費用喪葬費;
5、被撫養人生活費;
6、死亡賠償金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項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項目 的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項目 ,肇事方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項目 ,向受害人的家屬支付死亡賠償,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項目有哪些?死亡賠償金如何確定?下面由的我在本文詳細介紹。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項目有哪些?
一、醫療費用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醫療費賠償金額 = 診療費 + 醫藥費 住院費 其他(如化驗費、檢查費等)
注: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二、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誤工費賠償金額 = 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注:計算誤工費的基數(誤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統計①受害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②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③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注:各地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是不同的,需要根據各地相關的法規來確定,具體的建議咨詢當地律師。
四、護理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①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②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費賠償金額=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五、喪葬費的計算公式
喪葬費賠償額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個月
六、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計算公式
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扶養年限
注:扶養年限:①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
②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七、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發生的費用
注: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八、住宿費
住宿費賠償金額 = 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九、直接財產損失
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 = 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
十、精神損害撫慰金
十一、死亡賠償金的計算公式
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賠償年限
注:賠償年限: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死亡賠償金如何確定?
受害人為城鎮居民(或農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鎮居民索賠條件)
年齡≤60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
年齡60-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實際年齡-60)}年
年齡≥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受害人為農村居民
年齡≤60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20(年)
年齡60-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20-(實際年齡-60)}年
年齡≥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