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標準
一、土地青苗補償標準是什么
1、土地青苗補償標準如下:
(1)青苗補償費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標準 的標準一般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計算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標準 ,如果是播種不久或投入較少,也可以按一季產值的一定比例計算;
(2)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標準 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拆遷補償費有哪些
拆遷補償費如下:
1、房屋整體價值的補償;
2、被征收人搬家的費用;
3、臨時安置的費用;
4、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5、市縣人民政府制定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標準 了補助或建立辦法的還可以獲得補助與獎勵。
土地流轉補償標準是什么土地流轉補償標準如下:
1.征用耕地、蔬菜地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標準 ,根據國家規定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標準 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標準 的六倍計算;
2.征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征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征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給予補償;
5.征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拓展資料: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
1.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獲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
2.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違章建筑物和開始協商征地后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
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國家土地流轉補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征收土地補償相關規定,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補償費用包括三個方面,分別是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土地補償費按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進行補償。
征收耕地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而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標準 !
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但不足10年的,經營單位在合同剩余期限內,給予年補貼100元/畝,對退出經營權的合同農民,給予年補貼200元/畝。
土地補償費標準如下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標準 :
1.土地補償費標準: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按照前三年平均產值的6倍來計算;
2.魚塘、蓮藕塘、水產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補償標準:征用按該土地年產值的5倍計算;
房屋補償標準。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拓展資料:土地流轉是什么意思?
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標準 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可以通過轉包、轉讓、入股、合作、租賃、互換等方式出讓經營權,鼓勵農民將承包地向專業大戶、合作社等流轉,發展農業規模經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八條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條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保護土地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流轉土地該怎么補償土地流轉后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標準 ,應當歸承包經營權人和實際使用人共同所有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標準 ,分配標準是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標準 :1、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拆遷補償。土地轉包或者出租后,土地的實際使用人不再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應該是接包人或者土地承租人,一般情況下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應該歸實際投入人或者附著物的所有權人。2、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后雖然實際使用土地的人發生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標準 了變化,但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并沒有發生改變。法律依據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二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承包期限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規定繼續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