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法律分析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被迫辭職可以申請的補償款是失業保險金以及經濟補償金。被迫辭職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的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情形,失業前用人單位與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并且已經進行失業登記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法律依據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被迫辭職如何賠償?勞動者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損害勞動者權益、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進行補償,工作時間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不滿六個月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音指揮、強令冒險
被迫離職可以申請哪些賠償您好,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被迫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也即勞動者被迫離職,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以勞動者在被單位的工作年限為基數,勞動者工作每滿一年用人單位支付一個月工資。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不滿六個月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對因用人單位原因,導致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進行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了規定,司法實踐中,最常見的勞動者被迫解除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第一種為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第二種為用人單位沒有及時向勞動者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第三種為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值得注意的是,這里的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指自入職開始從未繳納;第四種情況則為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員工被迫離職如何賠償原則上勞動者主動辭職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解除經濟補償金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的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但如果在企業存在過錯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的情況下,勞動者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
1、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被迫離職的,勞動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按月平均工資計算,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被迫離職賠償金怎么賠【法律分析】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依據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員工被迫離職的,員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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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辭職如何賠償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辭退或者符合辭退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情形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的被迫辭職可以申請哪些補償款 ,補償標準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