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干活受傷怎么處理
在工地上干活手受傷在工地上干活受傷怎么處理 了在工地上干活受傷怎么處理 ,屬于工傷在工地上干活受傷怎么處理 的,可以要求工傷賠償。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在工地上干活受傷怎么處理 ;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書;
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并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鑒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在工地上干活受傷了怎么理賠農民工在工地干活受傷賠償如下在工地上干活受傷怎么處理 :
一、這種情況下在工地上干活受傷怎么處理 ,一般屬于工傷。
二、您可以申請認定為工傷。
三、工傷認定后在工地上干活受傷怎么處理 ,構成傷殘的,還可以評定傷殘等級。
四、等傷殘等級出來后可以到仲裁委申請裁決,要求用人單位賠付即可。
【拓展資料】
一、如何申請工傷
農民工在工地發生事故后,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在正常情況下未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綜上農民工在受傷后,在包工頭不能足額賠償的情況下,在事故發生一年內可以向建筑工程所在地或者分包給包工頭的建筑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申請工傷。
二、申請工傷過程中應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所應當提交的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的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與包工頭達成的協議書以及錄音文字稿及音頻文件、工資發放明細、證人證言等);
3.第一次醫療診斷證明、病歷,dr報告單等;
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在工地上干活受傷怎么處理 他有關證件及資料。以上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在工傷認定中由于農民工沒有勞動合同,也沒有社保繳納證明,很難證明其與被申請單位的勞動關系,有的農民工甚至不知道包工頭的具體身份,也不知道被申請人究竟是誰,可能只知道工程總總承包單位或者發包方,有的工程甚至轉在工地上干活受傷怎么處理 了好幾手,由于這種情況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就會要求農民工還必須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確認勞動關系的仲裁申請,要求確認其與用工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來支持自己的工傷認定申請。
此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給申請人《工傷認定申請材料一次性補正告知書》,這樣做申請工傷的訴訟時效就會中止,不會因確認勞動關系一案導致申請工傷時已過時效而無法申請工傷。在走確認勞動關系的程序中,一般情況下,勞動仲裁委員會及法院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第59條規定不會支持該民工與分包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訴請,但是仲裁庭或者法院會將案件事實調查清楚,查明事故發生何時何地發生,同時查明項目的發包、承包關系后,做出裁決書或判決書,農民工再持該裁決書或者判決書與其它相關材料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勞動局會根據裁決書的內容來認定工傷,只能能夠證明是在工地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事故,一般都會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
民工收到《認定工傷決定書》后,在傷情穩定時,繼續向勞動保障局申請傷殘鑒定即勞動能力等級鑒定,再根據按鑒定結果向勞動與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用人單位要求承擔相應的工傷賠償。
在工地上干活受傷了怎么理賠?首先應確認勞動關系的存在;然后進行工傷認定程序。協商不成可以仲裁或訴訟。一、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首先確定事實勞動關系的存在,再申請工傷賠償等。二、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在工地上干活受傷怎么處理 :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三、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它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系,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四、在與用人單位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后,即受到我國勞動法律法規的保護。在無法與單位協商解決時,勞動者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維護自己的權益:第一,申請認定工傷,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一式三份,可以直接到各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領取格式表格; 2.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職工受傷害或者被診斷患職業病時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或者其在工地上干活受傷怎么處理 他建立勞動關系的證明(比如工資條、工牌、同事證言); 4.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5.其他相應證據,比如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可以直接到工商局網站查詢打??;如果屬于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和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提交事故的相關證據材料,比如事故現場同事出具的證言,并附上提供證言同事的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在15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對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由有權管轄的部門書面告知申請人;申請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材料,申請人在30日內補充全部材料的,應當受理,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和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第二,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確定傷殘等級之后,就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核算工傷賠償費用了。這時候可以據此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工地干活意外受傷怎么處理工地干活意外受傷處理方式有如下在工地上干活受傷怎么處理 :
1、進行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在工地上干活受傷怎么處理 ,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在工地上干活受傷怎么處理 ,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于1年內提出申請。對工傷認定不符的在工地上干活受傷怎么處理 ,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2、傷情相對穩定后,如果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內容包括勞動功能障礙和生活自理障礙。
3、根據傷殘鑒定的等級,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賠付。
4、鑒定結論作出1年內,情況發生變化的,可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并根據新的鑒定結論進行賠付。
傷殘鑒定含義:
傷、殘鑒定是指傷后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鑒定。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傷殘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