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1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你描述的情形應該屬于員工已經在深圳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除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了喪葬費3個月,撫恤金12個月之外,沒有救濟金6個月工資。
2, 關鍵在于員工是否在深圳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補償的標準分以下兩種情況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
A、如果在深圳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職員工非因工死亡的,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在本市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死亡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職員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時符合供養條件的供養親屬享受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標準為:
(一)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二)一次性撫恤金以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供養親屬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數的6倍;供養親屬為2人的,支付上述基數的9倍;供養直系親屬為3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數的12倍。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B,如果在深圳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職員工非因工死亡的,根據《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第十條的規定: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如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補助費的標準: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2010年深圳月平均工資標準為4205元,下同);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準:6個月工資;一次性撫恤金標準:在職職工6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3個月工資。(在廣東省其他地方的均可按照本規定獲得補償,但是月平均工資各個市有差異,具體可上網查詢或者向當地的社保部門咨詢
深圳市寶安區社保局工傷死亡最新賠償因工死亡的保險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深圳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3.供養親屬撫恤金(撫恤金之和不得高于本人身前的工資):配偶的撫恤金為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本人工資*40%其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他親屬的撫恤金為,每人為本人工資*30%
備注:
(1)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在本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十二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單位為工傷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不足十二個月的,以實際月數計算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百計算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計算。
(2)深圳2010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205元,本人繳社保費工資不足平均工資60%的按照60%計算(則本人工資為2523元)。
(3)國家2010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為191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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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支付非工亡職工一次性撫恤金撫恤那些困難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的人,具體的可以向社保局申請有關待遇。
撫恤金是發給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的費用。撫恤金是國家按照相關規定對特殊人員撫慰(撫慰包括精神撫慰和物質撫慰等)和經濟補償。
基本特征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
1、撫恤金是國家在死者死亡后,發給死者親屬的費用。國家發放這種費用,是用以優撫、救濟死者家屬,特別是用來優撫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喪失勞動能力的親屬,它體現了國家對勞動者的物質幫助。
2、撫恤金的基本特征為,撫恤金不納稅、撫恤金不計個人收入、撫恤金不是殘疾軍人的生活費、撫恤金不能作為夫妻的財產進行分割、撫恤金可以作為遺產。
死亡社保賠償標準死亡社保賠償標準如下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
1、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屬于個人所有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個人死亡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后安葬和處理后事的補助費用。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后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買了社保死亡了有多少賠償社保死亡賠償標準是按照上一年度平均收入來進行賠償,一般賠償20年的時間,具體情況下還需要結合造成死亡的具體原因以及相關情況來進行認定。
買了社保死亡了不一定有賠償。具體是:
(1)在繳納社保后發生死亡是不予賠償的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
(2)但是繳納的有養老保險的,會發放喪葬費和撫恤金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
(3)因工死亡的,如果且繳納的有工傷保險,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死亡賠償金究竟是對誰的何種損害的賠償,關系到死亡賠償金的確定、計算、給付等。在此問題上,世界各國法律存在共識,即死亡賠償金絕非對死者的財產損害的賠償,而是對與受害死者有關的一些親屬的賠償。但在立法例上有兩種,即“扶養喪失說”與“繼承喪失說”。
深圳交了五年的社保,死亡后能拿到補償金嗎?能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深圳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非因工死亡,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
《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
第四十一條 在本市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的退休人員死亡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職員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時符合供養條件的供養親屬享受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標準為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
(一)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深圳社保死亡賠償2010年 ;
(二)一次性撫恤金以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供養親屬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數的6倍;供養親屬為2人的,支付上述基數的9倍;供養直系親屬為3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數的12倍。
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