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鐵路法》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的規定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因鐵路行車事故及其他鐵路運營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里所說的鐵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行車事故是指責任在鐵路一方的行車事故,比如列車脫軌、沖突等。而對于正常行駛的火車撞人路外傷亡事故,責任并不在鐵路一方。鐵路方面之所以對傷亡者進行一定補償,是出于人道主義。《鐵路法》同條規定的后半部分就很明確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如果人身傷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比如違章通過平交道口或者人行過道,或者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造成的人身傷亡,即屬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鐵路運輸企業對此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第四十七條 禁止擅自在鐵路線路上鋪設平交道口和人行過道。平交道口和人行過道必須按照規定設置必要的標志和防護設施。行人和車輛通過鐵路平交道口和人行過道時,必須遵守有關通行的規定。
火車撞死人賠償多少火車撞死人賠償多少沒有具體規定,需要根據案件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的具體情況決定。相關法律規定,因鐵路行車事故及其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他鐵路運營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鐵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行車事故是指責任在鐵路一方的行車事故,比如列車脫軌、沖突等,而對于正常行駛的火車撞人造成的傷亡事故,責任并不在鐵路一方,所以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
第五十八條
因鐵路行車事故及其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他鐵路運營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人身傷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違章通過平交道口或者人行過道,或者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造成的人身傷亡,屬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
火車撞死人怎么處理??火車司機撞死人要分情況處理。如果是故意撞死人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涉嫌故意傷害甚至是故意殺人,司機將會被判處刑罰。無違反交通規則,屬于過失撞死人的,涉嫌交通肇事罪,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無過失則為意外事件,不承擔刑事責任。至于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是故意的,由火車司機承擔,過失的,由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關于火車撞死人的最新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
“鐵路運輸造成人身損害的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依照其規定”。
第6條:
“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損毀、移動鐵路線路兩側防護圍墻、柵欄或者其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他防護設施穿越鐵路線路,偷乘貨車,攀附行進中的列車,在未設置人行通道的鐵路橋梁、隧道內通行,攀爬高架鐵路線路,以及其他未經許可進入鐵路線路、車站、貨場等鐵路作業區域的過錯行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根據受害人的過錯程度適當減輕鐵路運輸企業的賠償責任,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鐵路運輸企業未充分履行安全防護、警示等義務,受害人有上述過錯行為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在全部損失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間承擔賠償責任;
(二)鐵路運輸企業已充分履行安全防護、警示等義務,受害人仍施以上述過錯行為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在全部損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十之間承擔賠償責任”。
依據上述規定,樓主家庭最多得到20%的賠償,最少得到10%的賠償。
撞死人怎么量刑怎么賠償撞死人賠不起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的量刑:構成交通肇事罪的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交通運輸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是指與一定的交通工具與交通設備相聯系的鐵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運輸。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火車撞死人需要負法律責任么?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鐵路法》的規定,“因鐵路行車事故及其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他鐵路運營事故造企業應當承成人身傷亡的,鐵路運輸擔賠償責任”。這里所說的鐵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行車事故是指責任在鐵路一方的行車事故,比如列車脫軌、沖突等。而對于正常行駛的火車撞人路外傷亡事故,一般的說來責任并不在鐵路一方。鐵路方面之所以對傷亡者進行一定補償(而不是賠償),是出于人道主義。《鐵路法》同條規定的后半部分就很明確:“如果人身傷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比如違章通過平交道口或者人行過道,或者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造成的人身傷亡,即屬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鐵路運輸企業對此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
不能因此就指責說火車是“撞人白撞”。因為,火車“撞人”與公路交通車輛“撞人”是在完全不同的情形下發生的。數千噸重的火車運行起來,鋼輪與鋼軌的磨擦力很小,而慣性速度又很大。火車在鐵路線以正常速度運行,如果發現在鐵路線上行走、坐臥的人員,火車司機在采取緊急制動措施之后,毫無別的辦法,只能任憑數千噸重的列車在巨大慣性作用下繼續向前滑行直至停下。在列車有效制動距離以內,火車撞人是司機根本無法避免的,完全屬于不可抗力。
那么火車司機是不是可以預見行人而隨時采取預防人身傷亡的措施呢?答案是否定的。在公路交通車輛事故處理中,交管部門引入鐵路撞死人賠償處理政策 了“路權”的概念,即事故的責任由沒有“路權”的車輛全部承擔或者按“路權”大小由雙方分擔。鐵路是火車專屬的行駛線路,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行人在鐵路上沒有任何“路權”,就是說行人根本不應該在鐵路上行走坐臥。火車司機在駕駛的時候,不需左顧右盼避讓來往行人車輛,只需要集中精力?望前方。看過列車時刻表的人都知道,火車運行時間都精確計算到每分鐘。如果火車司機也像汽車司機一樣時刻準備隨時停車以避讓鐵路線上的行人,不但會帶來更大的事故隱患,危及后續列車旅客的人身安全,而且整個行車計劃非打亂不可,維護鐵路正常運輸秩序是根本不可能的,由此造成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更加巨大。
據我所知,火車撞人即使鐵路方面無過錯,也會對受害者進行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由以上資料可見交通肇事與火車撞死人時間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根據《鐵路法》規定因鐵路行車事故及其他鐵路運營事故造企業應當承成人身傷亡的,鐵路運輸擔賠償責任,而不是我們所說的交通肇事,在火車撞死人事件中。其實算做了交通事故上的特殊情況,所以特殊情況還需要特殊分析,我們也可以在有疑問時進行法律咨詢,幫助我們更好地解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