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第一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來自于國務院轉批公安部的意見。2001年10月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國務院批轉了公安部《關于推進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指出,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范圍是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
凡在上述范圍內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的人員,及與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均可根據本人意愿辦理城鎮常住戶口。同時還規定,對在小城鎮長期居住的人員,在入學、參軍、就業等方面與當地原有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履行同等義務,不得對其實行歧視性政策。
第二,來自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條的規定“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第三,來自于最高人民法院民第一庭的復函。2006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關于經常居住地在城鎮的農村居民因交通事故傷亡如何計算賠償費用的復函》(2005民一庭字第25號)中稱: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計算。
應當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結合受害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等因素,確定適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的標準。這份復函雖然是針對云南省高級法院的請示作出的,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下發全國法院參照執行。
第四,據《城鄉規劃法》和《村莊集鎮規劃條例》,鄉和建制鎮雖在行政上同級,但因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在規劃編制內容和審批上也具有明顯差異。鄉鎮不同于集鎮,鄉也不等同于鎮。
擴展資料
一、城鎮標準
城鎮居民標準,是指受害人是城鎮居民的,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計算。
1.城鎮居民人均收入
城鎮居民人均收入是計算受害的城鎮居民的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的標準。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個年度核算指標。它反映的是全國或一個地區城鎮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是通過居民家庭日常獲得的總收入計算得來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就是指在家庭總收入中,除去一切必要花費之外,居民可隨意支配的部分。家庭總收入包括家庭成員所從事主要職業的工資以及從事第二職業、其他兼職和偶爾勞動得到的勞動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
經營凈收入是指家庭成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獲得的凈收入。財產性收入是指利息紅利、房租收入等。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在居民家庭總收入中扣除居民不可自由支配的部分,即個人所得稅、公積金、養老基金、醫療基金、失業基金等,由于這些屬于居民家庭成員必須繳納的剛性支出,因此這部分名義收入必須予以扣除,余下的即為居民可以用來自由支配的收入。
用公式表示:
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家庭總收入-交納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支出。家庭總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如養老金、離退休金、社會救濟收入等)。
2.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是計算城鎮居民被扶養人生活費的標準。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是指城鎮居民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購買商品支出和文化生活、服務等非商品性支出。不包括罰沒、丟失款和繳納的各種稅款(如個人所得稅、牌照稅、房產稅等),也不包括個體勞動者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
3.城鎮居民
城鎮居民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城鎮居民,泛指在城鎮居住、生活的人。既包括具有城鎮戶口的居民,也包括沒有城鎮戶口但是其已經在城鎮居住、工作、生活達到一定期限,而且其經濟收入、生活來源于城鎮的人員。因此,是否屬于“城鎮居民”并不以或并不僅僅以戶口為標志。 [3]
狹義的“城鎮居民”,是指城鎮常住人口,即在城鎮居住,在城鎮有固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及生活來源并且具有戶口或戶籍的人員。狹義的“城鎮居民”具有城鎮戶口。城鎮戶口包括“自理口糧戶口”、“藍印戶口”、“地方城鎮居民戶口”等非農業戶口的人員。因此,“城鎮居民”所包含的主體比“非農業人口”要廣的多。
二、農村標準
農村居民標準,是指受害人是農村居民的,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按照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計算。
1.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是計算受害的農村居民的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的標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是一個年度核算指標,它反映的是全國或一個地區農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農村居民純收入是農村住戶當年從各個來源得到的總收入相應地扣除有關費用性支出后的收入總和。具體是農村居民家庭總收入扣除當年的家庭經營費用支出、交納的各種稅費、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及農村內部親友間贈送支出后的收入總和。農村居民家庭總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家庭經營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
2.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是計算農村居民被扶養費的標準。
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是指農村常住居民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開支,是反映和研究農民家庭實際生活消費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標。
3.農村居民
農村居民,是指具有農業戶口且在農村居住、生活并以農業生產為自己生活來源的人員,即農村常住人口。農村居民僅是“農業戶口”人員中的一部分人員。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農民到小城鎮落戶,原在村里的土地被征收,是否有權獲得補償款?當然可以得到與其它群眾同樣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的賠償款。但務必有一個必要條件,這就是你明確你的被集體土地征收是不是仍在第二輪租期內且通過這輪農村土地確權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如果是在租期內確實權土地資源被政府部門公益型征繳,則你也是有權利得到土地征收補償款的,且與別的群眾一視同仁,這也是不容置疑的。針對農村土地承包被征繳,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我國明文規定務必給與賠償的。征收土地的賠償,包含土地征用補償、青苗補償、地上附著物賠償、及其農戶的安置補償。針對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賠償,這一很容易計算,
而土地征用補償和安裝賠償費這一較為技術專業。一般而言,土地征用補償=被征地畝數×年銷售額×賠償倍率;安置補助費用=需用安裝的總數×年銷售額×賠償倍率 需用安裝的總數=被征收土地數÷征收土地前平均分派農用地數。一看這種公式計算,大伙兒可能就頭痛。而必須安裝的農業人口總數,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農田總數除于征收土地前被征用土地企業平均每人占據農用地的數目測算。每一個農業人口得到的安置補助費用為該農用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銷售額的4至6倍。
在咱們鄉村里邊的土地使用的具體方法,早已確定的要求,如果你的戶口落戶,是在地市下列的地區落戶口。針對鄉村里邊的土地資源經營承包權,仍然是通過應用和經營承包的支配權。因此應對這一個問題,大家最先用這種能夠解答大伙兒,你也是能夠得到相對應的征收土地賠付經濟補償金。這種情況你能到哪里都能夠得到適用,因此針對這種情況而言,許多人是被村里面嚇唬一下,換句話說誘騙一下,連哄帶騙的方法,然后把你的經濟收入本來該屬于你的經濟收入給吃掉了。針對鄉村里邊,假如你早已取得了土地資源經營承包權,贏得了這一土地資源的資格證書,
因此大家對這一落伍的狀況來說,無論你落戶口在哪兒,全是能夠繼續使用應用土地資源的管理權限,到下一次分配區劃的情況下。因此針對這個事情,大伙兒不必擔心,也無須驚慌,應對于這樣的事情,即使你棲身落戶口城鄉里邊都是能夠繼續使用這一土地資源的經營承包權,履行土地資源經營承包權的支配權。假如剛用的情況下沒可以得到相對應的賠償,那樣這種情況肯定是地區上邊出現了一定的腐敗問題。所以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我們要好好的去追責一下究竟歸屬于什么樣的情況,終究針對鄉村里邊土地資源的經營承包權,就是我們做為農戶具有的一個支配權。就算針對現在我們生活條件好啦,拆遷出去了,可是在這一運營租期都還沒滿的情況下,我們依然能夠履行這種支配權得到這種權益。
傷殘賠償時如何區分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頒布并實施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了《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從而成為審理各類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法律依據。
《解釋》第25條、第28條、第29條、第30條的規定將對受害人的分類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從過去的以戶口或戶籍為標志劃分為“非農業戶口”、“農業戶口”到現在以職業、居住、生活的地域和時間為標志劃分為“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
“城鎮居民”并不等同于“非農業人口”人員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城鎮居民”是指在城鎮有固定的住所居住,在城鎮有固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及生活來源并且戶口落在城鎮的人員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或者戶口雖未在城鎮落戶,但是其已經在城鎮居住、工作、生活并且到達一年以上的人員。
“城鎮居民”不僅包括戶口登記為“非農業人口”并且居住在城鎮的人員,而且包括居住在城市或小城鎮的,戶口登記為“自理口糧戶口”、“藍印戶口”、“地方城鎮居民戶口”的人員以及戶口雖未落戶城鎮,但是其已在城鎮居住、工作、生活并且已經達到一定期限的人員。
擴展資料
身體傷害賠償的費用
結合《民法通則》以及其他有關規定,賠償分以下三種情況:
一是傷害者能治療康復的,主要賠償以下這些費用:
(1)醫療費。醫療費是醫治人身損害所需的治療費、藥費、住院費等。
(2)誤工費。誤工費是指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賠償費用的標準,按照受害人的工資標準或者實際收入的數額計算。
(3)交通費。交通費是指去醫院的必要交通費用。如果受害者能夠坐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輪船的就不能坐出租汽車、飛機,否則不予賠償。
(4)護理費。護理費是指受害者生活上不能自理需要專人護理的費用。
(5)營養費。營養費是指必要的食療、滋補身體所用的費用,不包括根據診斷不需要特殊增加營養而受害人自行滋補的費用。
二是造成受害者身體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除賠償上述所需的費用外,還必須賠償殘廢者生活補助費以及依靠受害人扶養的人的必要生活費。賠償的生活補助費一般應不低于當地居民基本生活費的標準。
三是造成受害者死亡的,除賠償(1)~(5)所需的費用外,還必須賠償喪葬費和死者生前扶養的人的必要生活費等費用。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人身損害賠償費
參考資料:安慶中級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怎樣界定城鎮居民
人身損害 我想請寶坻律師 如果是在城市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可以按城鎮居民計算嗎?如果是在城市連續居住1年以上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的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可以按城鎮居民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5月1日頒布并實施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了《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從而成為審理各類人
身損害賠償案件的法律依據.《解釋》第25條、第28條、第29條、第30條的規定將對受害人的分類,從過去以戶口或戶籍為標志劃分為“非農業
人口”、“農業人口”到現在以職業、居住、生活的地域和時間為標志劃分為“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
根據法律規定,應當按照城鎮居民的標準要求賠償。
將“城鎮居民”、“農村居民”認定并等同于“非農業人口”、“農業人口”是對《解釋》所作規定認識和理解的錯誤?!俺擎偩用瘛彪m
然包含“非農業人口”戶口的人員,但是并不僅僅局限于“非農業人口”戶口人員,其內涵比“非農業人口”戶口人員要廣得多;而“農村居民
”也僅僅是“農業人口”戶口人員中很少的一部分。
“城鎮居民”是指在城鎮有固定的住所居住,在城鎮有固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及生活來源并且戶口落在城鎮的人員;或者戶口雖未在城鎮
落戶,但是其已經在城鎮居住、工作、生活并且達到一定期限的人員。只要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均認定為“城鎮居民”。因此,是否屬于“城
鎮居民”并不以或并不僅僅以戶口或戶籍為標志。
實踐中,“城鎮居民”不僅包括戶口登記為“非農業人口”并且居住在城鎮的人員;而且包括居住在城市或小城鎮的,戶口登記為“自理口
糧戶口”、“藍印戶口”、“地方城鎮居民戶口”的人員以及戶口雖未落戶城鎮,但是其已在城鎮居住、工作、生活并且已經達到一定期限的
人員。
農村戶口按城鎮居民標準賠償需要什么條件(一)農村居民能夠提交其在城鎮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的合法暫住證明(暫住證)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在城鎮有相對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已連續居住、生活滿一年的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具體包括:
1、在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鎮務工、生活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
2、在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不以農業收入為生活來源;
3、在城鎮連續居住并經商一年以上;
4、戶籍所在地基層組織系村民委員會,但本戶已被征地,成為“失地農民”;
(二)農村居民在城鎮上學,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
(三)因同一事故造成人身損害,受害人既有城鎮居民又有農村居民的,所有受害人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均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并交付機, 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 以買賣等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二條 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中,如果是農村戶口,想要按城鎮居民標準賠償,要滿足哪些條件?符合如下情形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可以主張按城鎮居民的標準賠償。
當事人提供下列證據之一的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經人民法院審查,可以認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地區居住一年以上小城鎮能按城鎮賠付賠償嗎 :
(1)事發前至事故發生時已滿一年的暫住證;
(2)城鎮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書面證明;
(3)城鎮居住地居民委員會出具書面證明且有相應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其他書面證明;
(4)受害人為產權人(包括共有人)的城鎮房屋產權證明文件或房屋買賣合同、支付房款證明及在事發前實際入住此房的居住地居民委員會證明材料;
(5)事發前在城鎮工作滿一年的勞動合同及社保、工資等其他原始證據;
(6)事發前在城鎮工作滿一年的雇傭證明及工資領取流水賬目等原始證據;
(7)事發前在城鎮學習滿一年的學籍證明或入學通知書及學費繳納憑證、學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