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超市購買到過期食品
如果你在超市購買到過期食品,根據法律規定你可以采用以下3種方式維權南昌超市購買到過期食品 !
1.你有權向經營者提出商品價款10倍的賠償,如果10倍高于1000元按照10倍計算,如果10倍不足1000元按照1000元計算!也就是說最少也要賠償1000元!哪怕你買的商品只有1元錢,也可以要求1000元的賠償!依據的是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五十四條,以及一百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南昌超市購買到過期食品 :(六)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南昌超市購買到過期食品 ;(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另外,并不是沒有食用就不需要賠償,這是錯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是以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立法目的,其規定的十倍的懲罰性賠償制度,并不是建立在消費者實際遭受或實際需要填補損失上的,也就是說,該十倍懲罰性賠償金的支付不是以造成消費者實際人身財產損害為前提。只要超市銷售了過期食品,其行為就違反了法律規定,購買者就有權要求10倍賠償,不足1000元為1000元!如果食用了,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除了可要求10倍賠償以外還可以要求損失的3倍進行賠償!另外,如果你不是普通消費者是知假買假的職業打假人,在食品和藥品領域,你依舊可以向商家主張賠償,因為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因食品、藥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法條的意思是,在食品和藥品領域,如果經營者以你知假買假為理由進行抗辯或者不予賠償的話,法院不支持這種說法,也就是說,食品藥品領域支持知假買假!除了最高法的司法解釋以外,全國人大的法辦函181號文件也明確指出,食品藥品領域不限制謀利性打假,但是食品藥品領域以外是不支持!
2.如果超市拒絕向你支付賠償金,你可以向超市轄區的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和舉報!如果市場監管部門在超市發現過期食品,不管你買還是沒買市場監管部門都應當進行查處!因超市未盡《食品安全法》規定的“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的法定義務,實施了《食品安全法》禁止的“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行為,并已經向消費者銷售了超過保質期食品,存在嚴重的食品安全隱患。違反了《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條、第五十四條規定。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違反生產經營標注虛假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的規定
3.人民法院訴訟!
買到過期食品怎么處理?你好南昌超市購買到過期食品 ,如果不小心買到了過期的食品怎么處理?首先要運用法律的武器南昌超市購買到過期食品 ,維護自身的利益。建議你嘗試以下的幾種辦法:
1南昌超市購買到過期食品 ,直接找商場或者是賣貨方要求退貨。向商家主張退貨,無需以是否食用造成損害為前題。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禁止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食品,咱們所說的過期食品屬于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物。
2,要求商家退貨,并且賠償額外的損失。因為過期食品一旦食用會對身體造成危害,所以除了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值10倍的賠償金,如果造成傷害者損傷比較嚴重的,可以向商家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去年我去超市買了一種零食,是一家超市購買。是那種散稱的零食,回來打開一看,已經發現過了期了,好像過去6個多月。但是非常的生氣,因為當時很晚又離得比較遠,就沒有打電話或者去找南昌超市購買到過期食品 他,直到第2天的下午,我打電話到超市的服務,我就說你們這怎么還賣過期的食物。我問他們怎么處理。服務員讓我稍等,說是要找領導。半個小時之后他們打電話過來,有一個自稱是經理的人說。他們這里檢查的都是沒有過期。態度非常的惡劣。當時我也非常的生氣,就撥打了315維權熱線。因為我有購買的小票和購買的實物的圖片。很快他們就處理了,他們上門道歉,并且賠償了損失。
在超市買到過期食品怎么辦吃了怎么辦1、在超市買到過期南昌超市購買到過期食品 的食品南昌超市購買到過期食品 ,可以要求經營者增加賠償南昌超市購買到過期食品 ,增加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按照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南昌超市購買到過期食品 ,賠償額不足伍佰元的,按五百元計。
2、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公民有權對市場進行監督,有權用法律武器打擊違法行為。其次,超市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負法律責任。依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是禁止銷售的,經營者負有不向消費者出售這種食品的法定義務,并且應該熟知所銷售的每種食品的最后期限,在食品過期后仍予銷售這種行為,屬于違法行為。經營者沒有將臨到期食品放置于臨到期食品專柜,也沒有將過期食品公告于公眾,而將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按正常方式銷售,帶有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性質,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按2014年3月15日實施的新消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按照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南昌超市購買到過期食品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本案中,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為10.5元,不足五百元,按新消法規定,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