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公司辭退員工不給補償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的處理辦法是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勞動者也可以提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公司辭退不給補償金怎么辦法律分析:一、被公司開除沒有賠償怎么辦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金,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一)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二)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可以起訴到法院;
(三)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被辭退還沒有賠償金,我該怎么辦?開除是指用人單位對具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造成重大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的經濟損失和其他違法亂紀行為而又屢教不改的職工,依法強制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最高行政處分。那么被公司開除沒有賠償怎么辦?
常見辭退不當有以下幾種常見情況
許多企業存在辭退員工時無透明度,被辭退人員走得莫名其妙;管理者因為私人恩怨開除員工,公報私仇;克扣被辭退人員工資時有發生,特別是民營和私營企業;許多管理者對公司做出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了巨大貢獻,可能因為小小的失誤被辭退;被辭退人員離開公司后,管理者對被辭退人員隨意指責。嚴重違章違規辭退,觸犯公司規章制度、觸犯國家法律等。
如果用人單位在和員工進行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用人單位沒有給出任何理由開除員工的話,那么這需要支付相關的矛盾賠償金。如果是因為員工有相關的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并且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話,那么員工就沒有獲得勞動補償金的權利。
辭退員工不給補償怎么辦
公司辭退員工不賠償,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總結
如果大家想要開出一名員工的話,我們就要做好準備,如果說大家給的補償不屬于合法范圍之內的話,員工也是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公司。而我們的公司也是很有可能因為這個受到非常嚴重的打擊,所以也是建議大家最好是不要做出人走茶涼的事情,不要讓人覺得你是一個非常不近人情的老板。一個公司想要做大做好,那么跟員工也是脫不了關系的,所以一定要用正確的方式。
公司裁員不給補償怎么辦法律分析:公司裁員不給賠償的解決辦法:1、協商解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以就裁員賠償進行協商解決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2、仲裁解決。勞動者也可以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3、訴訟解決。用人單位不履行仲裁結果或勞動者不服仲裁的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糾紛。公司裁員而不愿意賠償的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是屬于違法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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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賠償金不給怎么辦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在法律上,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一般是需要給予一定的補償的,但是有的公司行為比較惡劣,不想給,下面為大家介紹辭退賠償金不給怎么辦。
辭退賠償金不給怎么辦1
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金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違法辭退的補償金怎么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所以員工在正式申請勞動仲裁之前,也務必要確認,像自己的這種情況公司是必須要支付補償金的。而且,對于公司違法辭退的行為自己也要注意收集證據,因為申請勞動仲裁也不能沒有任何證據,這樣仲裁庭也不會支持員工的訴求。
辭退賠償金不給怎么辦2
一、辭退員工不給補償怎么辦
公司辭退員工不賠償,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公司辭退員工補償金是按什么標準
1、如果是以下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如果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個月工資的標準進行補償。
3、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勞動合同的,按照一年兩個月的.工資的標準進行賠償。
4、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三、經濟補償金不應支付情形
按照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包括:
1、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高勞動合同工資待遇但勞動者不愿意續簽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于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工作單位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由于勞動者的過失,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所述,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辭退賠償金不給怎么辦3
一、單位辭退員工又不想賠償怎么辦?
如果公司單方面辭退,又不愿意支付經濟補償金,又不愿意協調處理的,可以向當地勞動人事和爭議仲裁院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員工需要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如果違反《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照上面規定的雙倍進行補償。
二、單位辭退員工的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第4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在勞動法中也是會保障著每一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果說在雙方確定了勞動關系后雙方也是需要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的內容來執行,如果說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也是需要按照勞動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和工資來計算經濟補償金的。
被公司辭退不給補償怎么辦當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任意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的,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賠償,此時的賠償金應為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也就是按照每滿一年兩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這里的工資應當是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根據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公司辭退我不給我補償怎么辦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