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交通事故以后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肇事者賠償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你的損失,這個還可以繼續報工傷的,工傷是因為,你在上下班的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中你有沒有責任,因此技術可以報工傷,工傷的目的只是為了以后,有什么情況的話可以,用工商的,待遇進行治療
。
上班途中,出交通事故了,我是主要責任,可以報工傷嗎?上班途中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出交通事故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了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己方是主要責任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的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不可以報工傷。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的情況下才認定為工傷。
我把人撞了全責,對方申請工傷對我有好處嗎駕駛人交通事故全責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受害人申請公司不影響當事人承擔的法律責任。
駕駛人交通肇事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致受害人受傷,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駕駛人負全部責任,受害人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醫療之外的工傷保險待遇,與駕駛人無關,不減少駕駛人應當承擔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六條 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九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14〕9號
第八條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未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起訴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除外。
上班路上出車禍了,工傷也認定了,我現在是走工傷保險還是走對方的保險公司?可以得到雙向的賠償嗎?1.交通事故導致的工傷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可以同時享受工傷待遇和侵權賠償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但因為兩者是由同一事實引發的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故應在性質相同的物質性賠償項目上予以適當限制。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非常明確地規定勞動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損害賠償應當支持。所以,當交通事故賠償與工傷待遇發生競合,職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規定分別獲得救濟。
3.從交通事故賠償與工傷保險待遇的性質看,屬于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獲得工傷賠償是基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受《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調整,賠償責任人為工傷保險機構或用人單位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而獲得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是基于受害者與第三人之間存在侵權法律關系,受《民法通則》、《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調整。
4.因此,工傷人員完全可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同時,又依道路事故處理的規定獲得交通事故的侵權損害賠償。
上班路上出了車禍,對方機全責,這種情況我可以算工傷嗎,算工傷的話有什么賠償?算工傷。而且可以雙賠。單位方面工傷賠償有:醫藥費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護理費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營養費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交通費肇事方讓我走工傷 ,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肇事者人身傷害賠償有:護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等。
工傷要先去人社局申報工傷,然后做勞動能力鑒定,根據工傷等級賠償。
人身傷害也要去做傷殘鑒定,根據人身傷害等級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