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辭退員工的情形
三大類情形:一種是單位辭退員工的事實依據并不充分;一種是單位辭退員工的法律依據不準確;還有一種是單位辭退員工的操作程序并不合法。
【法律分析】
辭退員工中經常出問題的基本都是不正確的甚至是違法的辭退。比如違法辭退員工的情形 ,試用期可以隨便辭退員工;員工違紀,可以辭退;只要公司給經濟補償金并提前一個月通知,可以辭退員工等等。這些觀點都是很危險的,實踐中發生的大量案例已經證明,持有這些觀點的企業往往都是勞動爭議不斷并且屢屢敗訴的企業。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實質上是勞動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一種法律行為。由于勞動合同解除事關重大,因此法律對其條件和程序做違法辭退員工的情形 了嚴格的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必須要遵守嚴格的法律條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說辭就可以辭。不正確的辭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為嚴重的就是違法的辭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什么算是違法辭退員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違法辭退員工的情形 ,用人單位違法違法辭退員工的情形 的辭退主要表現為三大類情形:一種是單位辭退員工的事實依據并不充分;一種是單位辭退員工的法律依據不準確;還有一種是單位辭退員工的操作程序并不合法。
法律分析
辭退員工中經常出問題的基本都是不正確的甚至是違法的辭退。比如,試用期可以隨便辭退員工;員工違紀,可以辭退;只要公司給經濟補償金并提前一個月通知,可以辭退員工,這些觀點都是很危險的,持有這些觀點的企業往往都是勞動爭議不斷并且屢屢敗訴的企業。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實質上是勞動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一種法律行為。由于勞動合同解除事關重大,因此勞動法對其條件和程序作了嚴格的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必須要遵守嚴格的法律條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說辭職就可以辭職。不正確的辭退有很多種情形,其中最為嚴重的就是違法的辭退。違法的辭退主要表現為三大類情形:1、辭退員工事實依據不充分;2、辭退員工法律依據不準確;3、辭退員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辭退員工有哪些情形1、 試用期 辭退; 2、嚴重違紀員工違法辭退員工的情形 的辭退;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違法辭退員工的情形 ,給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員工的辭退; 4、違法兼職員工的辭退; 5、欺詐、脅迫企業訂立 勞動合同 員工的辭退; 6、被追究刑事責任員工的辭退; 7、對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企業另行安排的工作員工的辭退; 8、對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員工的辭退; 9、對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企業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有關員工的辭退; 10、經濟性裁員。 《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違法辭退員工的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違法辭退員工的情形 ;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 勞動關系 ,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 勞動合同無效 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