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一般情況下羈押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最長不得超過七個月。
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七條 特殊偵查羈押期限
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理。
第一百五十八條 重大復雜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條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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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期限最長多長時間羈押期限最長是七個月。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重刑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最長可以至七個月。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八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羈押期限最長是多久?一、看守所羈押期限最長是多久
1、最長是三十七天。公安機關對于犯罪嫌疑人的拘留的期限是不可以超過一個月的。一個月之內如果查出犯罪證據的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報檢察院批準進行逮捕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沒有查出犯罪證據的予以釋放。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期限不得超過七天。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進行終結的案件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可以經過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的批準延長一個月。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認為犯罪證據確實充分的,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認為犯罪證據不確實充分的進行釋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一條
決定不起訴的,如被告人原系國家職工,其工資問題可按下列原則處理:被告人未受到勞動教養或治安處罰、原所在單位也未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由原所在單位補發其羈押期間的全部工資;被告人未受到勞動教養或治安處罰,原所在單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其羈押期間的工資由原所在單位酌情決定減發或不發;被告人受到勞動教養或治安處罰的,其羈押期間的工資不予補發。
二、刑事案件法院審理羈押期限最長是多久
1、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審理刑事案件一般是在受理后的兩個月內宣判,最遲不能超過三個月。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必須得由法院批準;
2、相關法律規定,法院審理案最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如果處理案件的法院改變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了管轄區,那么改變后由該轄區的法院繼續審理,時間是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案件偵察時間不得超過兩個月,如果案情復雜3、不能按時結案的可向上一級檢察院申請延長時間。重大案件因為情況復雜也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延期審理。
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不得超過兩個月。
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對被告人在偵査中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羈押期限是對待偵査、起訴、審判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的人犯關押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的法定時限。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可以經上一級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和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在上述期限不能辦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檢察院批準或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經延長仍不能終結的,由最高檢察院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延期審理。
擴展資料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時間 :
犯罪人的羈押地點,是由審案機關根據案件審理的需要和監管需要來決定的,不是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
根據《看守所條例》第九條規定:看守所收押人犯須憑送押機關持有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簽發的逮捕證、刑事拘留證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改造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追捕、押解人犯臨時寄押的證明文書。沒有上述憑證,或者憑證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羈押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