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一、正面回答
1、第一清償順序,職工債權,包括所欠職工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和因破產企業侵權行為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由第三方墊付的職工債權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
2、第二清償順序,社保及稅收債權;
3、第三清償順序,普通債權,包括因欠繳稅款產生的滯納金等;
4、第四清償順序,劣后債權,包括破產受理前產生的民事懲罰性賠償金等征罰性債權。
二、分析詳情
破產財產的范圍包括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破產宣告后至破產程序終止前所取得的財產以及應由破產企業行使的其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他財產權利。主要有破產企業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以及其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他財產權益。
三、企業破產財產的范圍是什么
破產宣告時破產企業享有所有權以及國有企業被授予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均屬于破產財產。這些財產大體包括四類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
1、有形財產,如廠房、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原材料、產成品和辦公用品等;
2、無形財產,如土地使用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專有技術、特許權等;
3、貨幣和有價證券;
4、投資權益,如破產企業在其他公司中享有股權。
證券公司法破產清償的程序是怎樣的1、破產清算方式退出市場
破產是指證券公司發生支付不能,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無法繼續經營情況時,由法院宣告其進入破產還債程序。破產程序一般由法院主持,公平處置證券公司的債權。破產程序終結后,證券公司主體消滅。國際證券市場已經發生多起證券公司破產的實例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1997年日本三洋證券、小川證券、山一證券破產。韓國高麗證券破產、中國香港地區正達行證券公司破產。根據報道,中國的大連證券、新華證券、佳木斯證券的破產案件已經相應的中級人民法院受理。
金融機構的破產應該受一國《破產法》的規制,特別是在破產的程序性規定上,可以準用破產的民商事程序。但是金融機構的破產與一般企業的破產在實體性規定上具有較多的不同點。各國在破產法之外均有特別的規定,主要包括破產案件的受理標準、依職權宣告破產等。這些特別法的規定涉及到金融機構的行政管理機構與法院在破產程序中的分工和權限分工問題。例如,美國《1978年破產改造法》授權美國證交會(SEC)參與證券公司的破產。我國《商業銀行法》71條和《保險法》86條分別作出相關規定:商業銀行破產和保險公司破產的破產應該經過金融監管機構同意。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被宣告破產后,人民法院組織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在證券公司破產問題上,我國《證券法》卻獨沒有作出任何規定,應該說是一個立法上的重大不足。使我國法院在證券公司的破產案件上缺乏特別性的法律規定,更無法準確處理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權利銜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在證券公司破產程序中的權力模糊和缺位有可能會增大證券公司破產對證券市場的沖擊,特別是會損害投資者的利益,動搖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的信心。因為,法院在處理證券公司破產問題上,其專業能力和對資本市場的獨特性明顯不如專業性的證券監管機構。對證券公司客戶的權利保護是證券公司破產法的應當亟待完善的內容。
2、托管經營的逐步退出方式
證券公司的托管經營是中國處理問題券商的廣泛采用的方法,托管具有明顯的權宜之計和過渡性質。從托管實踐模式看,包括以下三種模式:1、同業托管經營,由新成立券商或老券商托管違法券商托管問題券商。在新券商托管中,新的出資者解決問題證券公司個人賬戶窟窿,接管其證券營業部,獲得證券牌照,成立新證券公司。太平洋證券托管云南證券便是新成立券商托管的適例,而老券商托管經營往往不承擔問題券商的債務,中國民族證券托管鞍山證券、東北證券托管新華證券就屬于這種情況。2、行政接管:2004年初國家組成托管組接管南方證券。3、資產管理公司托管證券公司。2004年7月,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托管恒信證券、德恒證券等,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托管閔發證券、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托管漢唐證券。
但是對托管經營的法律性質,托管方和被托管方、投資者、債權人的關系卻從來沒有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從而造成大量懸而未決的問題,托管機構和被托管機構的債權人、職工發生的法律訴訟和糾紛不斷發生,法院在處理類型案件中由于無法可依,存在極大的任意性。造成證券市場的嚴重混亂。特別是在證券市場整體不景氣的情況下,被托管機構的債權人認為托管是一種重組和合并,要求托管機構承繼問題券商的全部債務,從而進一步增加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了證券市場主體的經營風險。
3、非破產清算方式
企業的解散包括自愿解散和強制解散,前者是指股東方通過一定的程序宣布結束合資關系,法人因發起人(或股東)合意而消滅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強制解散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發生違法行為,被國家行政機關命令解散的情形。強制解散的原因包括:不遵守行政法規的行為,如不參加年檢,違反環境保護法的污染行為,股東出資瑕疵,達不到法人成立條件等。
證券公司是特許行業,受到金融監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雙重行政管制,所以證券公司的強制解散包括許可證取消和工商執照吊銷。無論是自愿解散和強制解散,證券公司必須經過清算程序才能退出市場。我國法律在破產清算程序上明顯存在立法不足。
4、吸收合并的退出方式
證券公司的重組包括新設合并和吸收合并這里我們主要討論證券公司吸收合并或新設合并情況下,投資者利益的保護問題。從吸收合并的主體來看,目前法律尚禁止外資控股證券公司,也不允許外資介入投資銀行和基金業務以外的其他的證券業務。因此,在目前的法律前提下,只能是中資的證券公司的收購。
根據法理,合并包括資產收購和股權收購。在這兩種收購下,都關系到投資者利益的保護。因為,證券公司的資產本身構成投資者、債權人利益的一般擔保。證券公司被合并后,產生了投資者、債權人等利益關系人的債務承擔問題。
破產清償債務的順序一、正面回答
破產清償債務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的順序如下: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為第一順位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為第二順位;
3、破產債權為第三順位。
二、分析詳情
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后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由清算組接管公司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清算組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所謂有關機關一般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政府主管部門、證券管理部門等,專業人員一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
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行政法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四、破產清算債務清償程序是什么
1、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后,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并匯報工作;
3、破產財產分配。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準后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銀行破產清算賠償順序是什么1、支付破產費用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即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得的費用和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2、應當支付所欠破產企業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3、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根據本條的規定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在支付破產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后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應當優先支付個人 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這里的“優先支付”的含義,主要指優先于國家稅收和單位存款,即在償付國家稅收和單位存款前支付儲蓄存款;
4、應當支付破產商業,銀行所欠的稅款;
5、應當支付破產債權。清算組提出破產分配方案后,經債權人會議討論后,報請人民法院裁定后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有本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該金融機構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出現重大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中止以該金融機構為被告或者被執行人的民事訴訟程序或者執行程序。
破產清算賠償順序【法律分析】:銀行倒閉一般會清償如下幾種費用:1、支付破產費用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即破產財產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得的費用和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2、應當支付所欠破產企業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3、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4、應當支付破產商業 銀行所欠的稅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七十三條 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存款人或者其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他客戶造成財產損害的,應當承擔支付遲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責任:
(一)無故拖延、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
(二)違反票據承兌等結算業務規定,不予兌現,不予收付入賬,壓單、壓票或者違反規定退票的;
(三)非法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儲蓄存款或者單位存款的;
(四)違反本法規定對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戶造成損害的其他行為。
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萬元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四條 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批準設立分支機構的;
(二)未經批準分立、合并或者違反規定對變更事項不報批的;
(三)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
(四)出租、出借經營許可證的;
(五)未經批準買賣、代理買賣外匯的;
(六)未經批準買賣政府債券或者發行、買賣金融債券的;
(七)違反國家規定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的;
(八)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或者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的。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公司破產了股票怎么辦?公司破產 股票怎么辦 1、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你開戶的證券公司破產 你所持有的股票是按照個人的證券賬號記錄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有相應的證券交易風險監 管制 度進行控制,用于買賣股票的資金賬戶也由商業銀行存管。 故此在財產的安全性方面,不用擔心。但這段時間的股票買賣交易會受到一定的影響,證監會將盡快做出安排,由接管的證券公司為你提供服務。 2、你持有其股票的 上市公司 破產 破產清算 時的嘗付順序是: 首先是企業的破產費用,然后是企業拖欠的職工 工資 等, 然后是拖欠的國家稅金,然后才是對一般債權的清償。如果 破產財產 不足以清償現一個順序的 債務 ,那么后一個順序的債權就不能得到清償。如果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債務,那么按照債權的比例進行清償。普通股股東是清償的最后一個。 但是如果公司能夠進行重組或者說有其它的公司來接手破產公司,那么你的股票還在,只是改名證券破產理賠順序 了。一般的公司會重組,不會讓你虧得一無所有的。但是ST類型的股票,就得注意其風險了,它存在退市的可能,風險很大。不過也可以到三板市場進行股份轉讓。 所以根據上面的內容來看,上市公司破產以后,股票的處理方式需要區分具體的情況,同時我們也可以知道,上市公司的股票也不一定會因為公司的破產面臨不好的結果,在某些情況下,股票的收益和風險還是會轉危為安的。 通過這篇文章,相信大家對 公司破產了股票怎么辦 這個問題應該了解了吧,破產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開戶的證券公司破產,二是持有股票的上市公司破產,前者相對來說比較安全。文章還提到關于破產清算的償付順序問題,需要的可以多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