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在破產清算的順序
破產抵押擔保債權抵押權在破產清算的順序 的清償順序是抵押權在破產清算的順序 ,在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職工工資、各種社保費用、職工補償金、以及欠繳的其抵押權在破產清算的順序 他社保費用和稅款之后抵押權在破產清算的順序 ,但在普通的破產債權之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第一百一十四條 破產財產的分配應當以貨幣分配方式進行。但是,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的除外。
抵押債權在破產清償債務的順序破產清算清償順序與抵押權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抵押利率一般是多少?抵押利率一般是多少?破產人所欠職工抵押權在破產清算的順序 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擴展資料:
破產,是指債務人因不能償債或者資不抵債時,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訴請法院宣告破產并依破產程序償還債務的一種法律制度。狹義的破產制度僅指破產清算制度,廣義的破產制度還包括重整與和解制度。
經濟意義上的破產是指債務人的一種特殊經濟狀態。在此狀態中,債務人已無力支付其到期債務,而最終不得不傾其所有以償債務。法律意義上的破產是指一種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通過這種手段和程序,概括性地解決債務人和眾多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
一般而言,破產指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的事實狀態,也稱事實上的破產,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債務人喪失了繼續經營事業的財產承受能力抵押權在破產清算的順序 ;另一類指債務人發生了債務清償不能的財務危機。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以將債務人所有財產公平清償給所有債權人為目的審判上的程序。破產是破產程序開始的原因。支付不能或債務超過,都顯示了債務人無法進行清償債務的狀態,因而進行破產這樣的清算型處理。
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后,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清算組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
《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破產概念專指破產清算制度,即對債務人宣告破產、清算還債的法律制度。
要將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產清算區別開,它們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只規范普通清算。
破產清算優先償還抵押權人嗎破產清算后抵押權在破產清算的順序 ,破產財產不會優先償還抵押權人。破產清算后抵押權在破產清算的順序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3、普通破產債權。在清償普通債權時,優先清償抵押權人的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十九條,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并存時,抵押權人優先于質權人受償。
同一財產抵押權與留置權并存時,留置權人優先于抵押權人受償。
破產抵押權是否優先一、正面回答
是優先受償。根據規定抵押權在破產清算的順序 ,破產程序中抵押權人享有別除權,抵押權優先于稅收債權等普通破產債權獲得清償。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二、分析詳情
企業法人在清償還債前,應當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破產費用。破產費用是對破產財產保管、清理、處理和估價時所需要的費用。例如,破產訴訟的費用、聘任工作人員的費用等。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企業法人在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稅收是國庫的收入,稅收的多少直接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關系到國家的利益,因此,破產企業所欠的稅款,也應當優先清償。破產債權。主要指破產還債企業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款項。企業法人清償財產時,前一清償順序完畢后,有剩余財產的,才開始后一順序的清償。
三、破產清算的規則有哪些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和財產清單抵押權在破產清算的順序 ;
2、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應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3、通知、公告債權人;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5、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6、清理債權、債務,處置公司資產;
8、處理職工問題,執行經確認的清算方案,分配財產,編制清算報告;
9、辦理銀行銷戶手續,申請注銷登記。
破產時抵押權和債權應該如何優先償還?企業在破產前、破產中對財產處理權有更嚴格的限制抵押權在破產清算的順序 ,對債權人、職工、國家稅收都有嚴格的保護,為市場交易與競爭創造抵押權在破產清算的順序 了公平機制。 破產將優先償還企業所欠債務 如果破產企業的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職工工資等費用,如果屬于破產法公布前所欠的,不足清償部分優先于擔保權人受償。 企業破產法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