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相關條例
【五問機動車交強險條例】
一、為什么要設立交強險?
2025年7月1日起實施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明確了基本規則。這個條例有兩個主要目的:一是讓交通事故受害者能及時獲得賠償,二是通過經濟手段促進道路安全。所有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都必須投保這個保險,這是法律規定的義務。
二、投保要注意哪些事?
只有獲得保監會批準的中資保險公司才能經營交強險業務。保險公司必須單獨管理交強險賬戶,不能和其他保險業務混在一起。每年保監會都會檢查保險公司的經營情況,并向社會公布檢查結果。
投保時需要如實告知車輛型號、使用性質、車主信息等重要內容。保險公司必須使用全國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費率。保費標準按照"不賺不賠"原則制定,如果保險公司整體虧損或盈利過大,保監會可以要求調整費率。
三、保費怎么計算?
安全駕駛能省錢。如果車輛全年無事故無違法,次年保費就會降低。連續保持良好記錄,保費可以降到最低標準。相反,出事故或違法的車輛次年保費會上漲,事故次數越多漲得越多。但要注意,如果事故中車主沒有責任,保費不會上漲。
四、出了事故怎么賠?
賠償分三個部分:醫療費、傷殘死亡賠償、財產損失,每種都有最高限額。保險公司要在收到賠償申請5天內給出答復,10天內完成賠付。遇到搶救傷者的情況,保險公司接到交警通知后要立即墊付醫療費。
有三種特殊情況要注意:司機酒駕或無證駕駛、車輛被盜期間出事、故意制造事故。這些情況下保險公司可以先墊付搶救費,但事后要向責任人追償,而且不賠財產損失。
五、不買保險會怎樣?
交警發現車輛沒買交強險會立即扣車,車主不僅要補繳保費,還要交兩倍保費的罰款。使用偽造保險標志的,不僅要被罰款,車子也會被扣留。保險公司如果違規,輕則罰款5-30萬元,重則停業整頓或吊銷執照。
對于臨時入境車輛、即將報廢車輛等特殊情況,允許購買短期交強險。車輛轉讓時必須及時辦理保險變更手續,保險到期前要及時續保。
這個保險制度還設立了道路救助基金。當肇事車沒保險或逃逸時,基金可以墊付喪葬費和搶救費,事后向責任人追償。基金來源包括保費提成、罰款收入等五個渠道。
特別提醒:本條例不僅適用于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在田間、工地等非道路區域發生事故也同樣適用。軍隊和武警車輛的保險辦法由部隊另行規定。所有機動車主都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投保,之前買過商業三者險的,到期后必須轉投交強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