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趾撕脫性骨折工傷鑒定
1.你說腳趾撕脫性骨折工傷鑒定 的這種情況能否達到傷殘等級不好界定,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的規定,“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的,傷殘等級應該可以評為十級傷殘;
2.但是,現在很多地區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認為,單純的手指、腳趾骨折,不能認定為十級傷殘;
3.只能說這個是存在地區差異的,但是以腳趾撕脫性骨折工傷鑒定 我個人的工作經驗來看,我還是比較傾向可以認定為十級傷殘。。
撕脫性骨折能評工傷嗎撕脫性骨折如果是工傷造成的的腳趾撕脫性骨折工傷鑒定 ,應盡快申報工傷腳趾撕脫性骨折工傷鑒定 ,病情穩定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你的情況可以評上等級。如果是交通事故或人身傷害的,可以找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做傷殘鑒定。
傷殘等級鑒定要根據具體的受傷部位、受傷程度、康復情況、功能障礙以及事后恢復可能性等因素來綜合判斷,且鑒定是由專業的鑒定機構來鑒定,而不是一般人能夠直觀評測的。
所以傷殘鑒定必須要注意兩個關鍵環節腳趾撕脫性骨折工傷鑒定 :一是鑒定單位的選擇,二是鑒定時機的把握。
擴展資料:
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全文)
第三章,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殘或者自殺的。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
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全文)
腳趾骨折傷殘等級鑒定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腳趾撕脫性骨折工傷鑒定 的標準腳趾撕脫性骨折工傷鑒定 ,如果你沒有其他嚴重腳趾撕脫性骨折工傷鑒定 的傷害,就“左拇趾遠節趾骨基底部撕脫性骨折”應該構成十級傷殘。具體以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的傷殘鑒定結論為準。
右腳第四趾遠節趾骨撕脫骨折,部分骨質缺失工傷鑒定算幾級?職工工傷致左側第二遠節趾骨撕脫性骨折腳趾撕脫性骨折工傷鑒定 ,符合國家標準《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5.10十級”“12)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之規定腳趾撕脫性骨折工傷鑒定 ,應評定為十級傷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右腳大腳趾末節撕脫骨折能做傷殘鑒定嗎1、根據GB/T16180一2014《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中腳趾撕脫性骨折工傷鑒定 的條款對照腳趾撕脫性骨折工傷鑒定 ,腳大拇指撕脫骨折是沒有傷殘等級的。
2、具體的傷殘等級要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的結果為準。
3、鑒定是根據傷情恢復后是否影響以后的正常行動或者社會交往來定的腳趾撕脫性骨折工傷鑒定 ,主要是看最終的恢復情況怎么樣。
左足第四趾末節撕脫性骨折能鑒定上工傷嗎1、只要是工作中受腳趾撕脫性骨折工傷鑒定 的傷腳趾撕脫性骨折工傷鑒定 ,都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2、左足第四趾末節撕脫性骨折可鑒定為十級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