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補助金賠償標準2021全國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死亡補助金賠償標準2021全國 的最新數據死亡補助金賠償標準2021全國 ,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43834元×20=876680元。2020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共有三個項目:其中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退休職工死亡補助金賠償標準20212021年退休后死亡補償標準如下:
1、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基數死亡補助金賠償標準2021全國 ,為離休、退休時死亡補助金賠償標準2021全國 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之和,再加上按國家規定增加的離休、退休費;
2、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標準,批準為革命烈士的,為本人生前80個月工資,因公死亡的,為本人生前40個月工資,病故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工傷死亡賠償標準2021最新工傷賠償標準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確定死亡補助金賠償標準2021全國 ,因此2021年工傷保險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876680元(全國統一)死亡補助金賠償標準2021全國 ,相比去年增加了29500元。2、喪葬補助金。按6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確定,由于每個地區的職工工資標準不同,因此不同地區喪葬補助金標準也不一樣,例如深圳地區的標準為10646元 ×6=63876元。3、供養親屬撫恤金。按職工工資相應比例給付,具體標準為死亡補助金賠償標準2021全國 :配偶每月40%死亡補助金賠償標準2021全國 ;其死亡補助金賠償標準2021全國 他親屬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兒每月40%。注意供養親屬撫恤金之和不能高于死亡職工生前工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