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四川省南充市2021年3月1日正式實行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2021年2月4日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四川高院發布法院動態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的意見》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授權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的通知》〔法明傳(2019)513號〕的工作要求,四川高院于2019年11月下發了《關于在部分法院開展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試點工作的通知》,確定成都市、遂寧市、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和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為試點法院,先行開展試點工作,探索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
根據前期試點工作情況,四川高院決定今年起在我省各級法院全面開展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試點工作。
一、試點法院
全省三級人民法院
二、試點案件范圍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第一部分的一級案由“人格權糾紛”和第九部分的一級案由“侵權責任糾紛”項下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均納入本次統一賠償標準試點案件范圍。
三、試點案件適用賠償標準
試點案件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應計入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的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超過確定的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后,當事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之規定,起訴請求繼續給付殘疾賠償金的,殘疾賠償金適用上述標準計算。
四、試點啟動時間
試點工作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實施
我國5月1日起全域實現人身損害賠償“同命同價”,這意味著什么?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我國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的有關部門發布規定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實現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了人身損害賠償的同命同價規則,意思是說在出現了同樣的人身意外或人身損害時,每個人的補償金額或者賠償金都是按照統一標準進行的,而不能由民眾自愿賠償的價格來說,同時還意味著以下幾個層面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
意味著在進行人身損害賠償時,個人沒有了社會屬性。無論是發生交通事故還是人身意外,保險公司所賠償的金額都是按照法律標準來進行的,但如果是民事糾紛,個人所提出的賠償金是有所不同的,有的人會根據受害者的自身社會屬性來決定賠償多少,如果人身損害的受害者,社會地位較高,影響力較大,賠償的金額就越大,如果受害者的社會地位很低,沒有什么社會影響力,基本上30萬到 50萬就可以解決。在同命同價的規定出來以后,任何人任何事情再進行人身損害賠償時,都要有統一的標準,不能根據個人的社會屬性來評判賠償的金額是多少。
還意味著我國在同命同價賠償金額的方面有了更加統一的標準,在法庭審判時可以更加的公平公正。例如有的人因為交通事故需要給受害人給予一定的賠償金,當結余的金額大于100萬,是可以得到家屬的諒解書,避免法律對自己的制裁,但是同命同價的規定出來以后,所有的價格標準全部在統一的范圍之內,即使高出了這個范圍也是不被法律所認可的。換言之,在人身損害賠償里,想要得到家屬的諒解書,將會越來越困難,但同時也會讓法律的審判結果越來越公正。
同命同價的規定是我國公民平等權利的一項體現,在生命健康安全方面每一個人都是至關重要的,這也將一直持續,不會改變。
廣西出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新標準賠償同命同價新華網廣西頻道12月21日電(黃英)《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將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該條例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方面經常居住在廣西城鎮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的農村居民將享受與城市居民相同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的標準。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委員會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的解釋》賠償權利人分為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他們之間在傷殘賠償、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等方面的執行標準不同賠償金額也有較大差異。考慮到近年來廣西農民工數量不斷增加人口流動頻繁部分農民工在城市工作一年以上或在城鎮落戶多年收入不低于當地城鎮居民平均收入。條例規定:“因交通事故經常居住在城鎮的農村居民其傷殘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太平洋汽車網
我國5月1日起全域實現人身損害賠償“同命同價”,如何看待這一舉措?最高人民法院4月27日公布《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確立從2022年5月1日起,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用由原先的城鎮區別的賠償改動為統一選用城鄉居民規范測算。這一改動在大幅提高農村百姓受害人可得賠“兩金一費”(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用)金額的與此同時,也意味著在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我國產業生態圈將進到人身損害賠償“同命同價”時期。
民事案件中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涉及到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醫療損害義務糾紛案件等30好幾個案由。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9月下發通知,受權各省市、自治州、市轄區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人身損害賠償規范城鎮統一試點工作中。
廣東是第一批進行這一試點的省區。新聞記者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掌握到,自2020年1月1日試點進行至今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廣東各個法院共審理采用人身損害賠償城鎮統一標準審判的案件38497件,審結32374件。
在一宗機動車輛道路交通事故損失賠償義務糾紛案件中,受害人李某某是農村百姓,安全駕駛摩托與別人駕車的摩托撞擊喪命,受害人擔負安全事故主次義務,受害人身亡時61歲。2018年,廣東省(深圳、珠海、汕頭以外)城區與農村百姓平均人均收入各自為42066塊和17168元,前面一種為后面的2.45倍。一審法院依據那時候人身損害賠償法律條文的要求,宣判其直系親屬可以取得的死亡賠償金為17168元/年×19年×60%=195715.2元。二審法院依據試點工作標準,宣判其直系親屬可以取得的死亡賠償金為42066元/年×19年×60%=479552.4元,賠付額度提升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了283837.2元,是改制前的2.45倍。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余洪春說:“試點工作中進行至今,在采用人身損害賠償城鎮統一標準審判的案件中,總體展現出被告方對‘兩金一費’賠償異議降低、對于‘兩金一費’賠償起訴的案件降低、有關案件總體服判息訴率升高、被告方積極執行賠償責任率提高、因賠償問題致使的信訪案件總數顯著降低等特性,大幅緩解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了雙方的質證工作壓力和審理工作人員的證據調查勞動量,完成了公平維護受害人人格權、健康權的總體目標。總體來說,多方被告方意見反饋優良。”
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9月傳出受權進行試點的通告后,廣東、天津等大部分省市“一步到位”在產業生態圈全部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進行試點,遼寧、重慶等極少數省市在一部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進行試點,貴州、寧夏等極少數省市在局部地區進行試點。現階段,在我國仍有極少數地域未完成人身損害賠償“同命同價”。
河北省2021年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最高人民法院明傳各地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授權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的通知》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明確授權各地可以在轄區內開展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試點工作。即地部分地區實行同命同價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均已城鎮標準核算賠償。具體可查看本專題地區的詳細賠償標準。河北全省已實施“同命同價”的規定。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他
7、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12、營養費=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3、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鑒定)
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021年廣東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車禍賠償標準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險公司對承保車輛造成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的損失進行賠償所依據的標準,包括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車禍賠償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廣東車禍賠償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廣東車禍賠償金額時應該查清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傳各地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授權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的通知》,明確授權各地可以在轄區內開展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試點工作。即地部分地區實行同命同價,均已城鎮標準核算賠償。具體可查看本專題地區的詳細賠償標準。關于賠償項目和計算標準的規定,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對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作出法律解釋后,《實施條例》未再規定賠償項目和計算標準,【2008-08-17】公安部發布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執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廣東全省已實施“同命同價”的規定。
根據2019年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得到以下數據
2019年廣東省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18.42元2019年廣東省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117.55元2019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34424.12元。2019年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6949.43元。廣東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賠償項目計算公式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2、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5、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交通事故同命同價 他7、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8、護理費=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9、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12、營養費=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13、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鑒定)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