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依照法律規定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按一年計算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不滿六個月的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經濟補償金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的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的。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賠償金的賠償標準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2019年5月15日下發通知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315.94元。
法律分析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2019年5月15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315.94元。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我國國家賠償的種類有三種;一是行政賠償;二是刑事賠償;三是民事、行政訴訟中國家侵權損害賠償。
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受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個人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害;由國家通過侵權的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向受害人所進行的賠償。
刑事賠償亦稱冤獄賠償,是指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當事人身權、財產權造成損害的,由國家予以的賠償。
民事、行政訴訟中的國家侵權損害賠償,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損害的,由國家所承擔的賠償責任。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計算標準
國家賠償法第26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計算標準
(1)造成身體損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人。減少的收人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倍。
(2)造成部分或全部喪失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應當支付生活費。
(3)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申請國家賠償者在申請賠償金時要以自身權益受損程度為依據來索要賠償金,切不可漫天要價或索要賠償金毫無根據,而具體的金額申請標準可以參照國家賠償金標準中的相關條款。如果所遞交的國家賠償申請被駁回的,可以在稍作修改后重新上訴。
法律依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雙倍賠償金的法律規定雙倍賠償金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所指的情況有以下兩種:一是用人單位違反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二是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沒有遵守法定的程序。
一、勞動者拿到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未滿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被解雇;如果說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是五年,在第三年的時候,單位就解雇員工,那么就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如果勞動者被診斷為職業病,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旦解除,就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主要特殊是勞動者患職業病。如果只是普通的病,在醫療期滿之后,單位還是可以正常解除;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這是對女職工的特殊保護,此時不管勞動合同期限是不是已經屆滿,只要在這期間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都要支付經濟賠償金的;
二、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高勞動合同工資待遇但勞動者不愿意續簽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于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工作單位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由于勞動者的過失,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交通法賠償誤工費的法律依據是什么交通法賠償誤工費的法律依據:侵害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勞動賠償金法律規定【法律分析】
對經濟補償金的適用范圍擴大到以下情形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1、勞動者因用人單位原因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2、用人單位提出動議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3、用人單位非過失性解除的;4、經濟性裁員的;5、勞動合同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6、勞動合同因用人單位主體資格喪失而終止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他情形。
在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上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勞動合同法相比勞動法也作了進一步的規定:一是勞動者工作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的工資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二是除后一種情形之外,勞動者每工作一年按一個月的工資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沒有最高年限的限制;三是對高收入者的經濟補償金作了限制,即勞動者月工資高于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并且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