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筑危害公共安全
一、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或者雖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違章建筑危害公共安全 ,但未按批準范圍、內容施工的。
二、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構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三、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逾期未拆除的臨時建筑違章建筑危害公共安全 ;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建筑或構筑物。常見的包括:
1.非法占有國有土地(集體土地),在其上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筑物、構筑物;
2.占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過道、人行道等)、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筑;
3.在拆遷征收范圍確定后實施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物、構筑物。違章建筑是當今社會的普遍現象。建造人建造違章建筑多為自用,但也有轉讓違章建筑,或出租違章建筑,或為違章建筑危害公共安全 了多獲拆遷補償款。
1.違章建筑嚴重侵蝕城市公共資源、寶貴的土地資源和發展空間受到違法建設蠶食侵占,制約違章建筑危害公共安全 了城市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
2.違章建筑嚴重影響城市對外形象。違法建設的高強度開發和低水平無序管理,城市建設雜亂無章,不能達到統一部署、統一規劃的要求,嚴重影響城市市容市貌,損害城市環境和對外形象。
3.違章建筑嚴重危害社會公平正義。違法建設者其建房的目的并不是為了自己居住,而是想拿來出售或出租,以獲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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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違章建筑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嚴重破壞了社會的公平公正,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國家稅收和地方財政收入的大量流失。
5.違章建筑嚴重制約城市建設發展。從城市建設來看,一處違法建設就是一處最大的障礙。它不僅會增加工程拆遷量、貽誤工期,而卻會大大增加城市建設的拆遷成本,從而進一步加大城市建設的資金壓力,影響了城市規模的擴張。
6.違章建筑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違章建房隨心擴大建房面積,擠占了消防通道,一旦發生火災等緊急事件,難以及時救援,將會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巨大安全隱患。
7.違章建筑嚴重破壞社會風氣。一些人利令智昏,頂風建房,阻擾拆違事件時有發生,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嚴重影響和諧社會建設。
小區內三種違建可不拆小區內三種違建可不拆
小區內三種違建可不拆違章建筑危害公共安全 ,隨著房地產行業的迅速發展違章建筑危害公共安全 ,大部分城市都有一定數量在建的樓房,如果這些樓房沒有相關證書的話,就是我們常說的違章建筑,接下來了解一下小區內三種違建可不拆的分別是哪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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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三種違建可不拆
1、部分拆除影響建筑物、建構物主體結構安全或者整體拆除影響相鄰建筑物、建構物主體結構安全的;
2、現有拆除技術條件和地理環境無法實施拆除的;
3、拆除將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其他嚴重后果的。
如何界定違章建筑
1、法律依據是關鍵
要界定一棟房子是否違章,必須要找到確鑿的證據。也就是在沒有找到可以證明這棟房子違章的法律依據之前,就不能將它鑒定為違章建筑。需要注意的是,這里說的法律法規是根據建造時期的相關規定,而不是現有的。舉個簡單的例子,天安門直到現在也沒有房產登記證,我們總不能說天安門也是違規建造的吧。
2、是否違章必須由法律授權的機關界定
有這么一個情況,有少數地方在拆遷公司申請裁決的時候,法院直接判定拆除并不予賠償,這肯定是不行的。要知道,界定一棟建筑是否違章,必須由法律授權的機關說的算。比如,規劃機關是在1974年成立的,在此之前的建筑是沒有所謂的規劃許可證的,所以我們一定要把握好這一條,需要經由有授權的機關找到相關證據才行。
二、哪些建筑屬違建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超過許可建筑面積或高度的建筑在已竣工驗收的建設工程用地范圍內擅自新建、搭建,或利用建設工程擅自新建、搭建的建筑。
也就是說,在小區樓頂搭建花園、住宅一樓擴建車庫或院子都屬于違法建筑,按《規定》應當認定為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并依法處以罰款。
另外,存在建筑安全隱患、影響相鄰建筑安全,或者導致相鄰建筑的通風、采光、日照無法滿足國家和省有關強制性標準的;侵占過境公路、城鎮道路、消防通道及人防救災、廣場、公共綠地等公共設施、公共場所用地的違法建筑也將按規定責令拆除并處以罰款。
三、拆除違法建筑要走哪些程序
第一步,立案
立案就是執法部門對于發現或接到投訴、舉報等事實或者材料后,認為有違法事實發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責任時,決定把它作為行政案件進行查處的一種活動。這個程序中要注意哪些行政機關有權立案查處違章建筑違章建筑危害公共安全 :
一是規劃局或者規劃委員會。這是法定部門,城市里的違章建筑由它來管。
二是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城管,城管有沒有權利來管違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級政府的授權,比如北京,城管部門是得到北京市政府的授權的,所以那個有名的人濟山莊的違章建筑就是城管要求限期自行拆除的。
三是鄉、鎮人民政府。它的執法范圍是鄉、村莊規劃區范圍內,簡單講就是在農村的違章建筑由它來管。
除了上述部門,其他部門都沒有權利查處違章建筑。實踐中有國土局或者國土所、住房和城鄉局、房管局等來查處違章建筑的,這是錯誤的。
第二步,調查程序
在調查中,應當注意以下幾點違章建筑危害公共安全 :
第一、調查人員不得少于2個人。
第二、調查人員要主動出示執法證件。有兩個作用:一是調查人員必須具備執法資格;二是防止沒有執法資格的人冒充執法人員進行執法活動。在實踐中,很多地方得執法人員在調查時往往是不出示執法證件的。面對這種情形,建議被處罰的人可以主動要求他們出示證件,并記錄下他們證件上的相關信息(比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編號等),這樣方便日后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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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違建強拆全部暫停
1、“違章建筑”成為當前社會的高頻詞,這無疑與當前國家對于違章建筑的大力打擊有關。但是由于違章建制是違反社會秩序與法律法規的存在,因而打擊違章建筑是理所應當的。
2、有消息稱,2022年違建強拆全部暫停,這并不真實。在征地拆遷的相關事項中,有很多被拆遷人表示自己住了很多年都沒有問題的房子,遇到拆遷就變成了違法建筑,因此違章建筑還是得拆,但是建不再”一刀切“*強拆!,而是會獲得相應的賠償。
3、認定違法建筑并不是征收方一句話就可以決定的,必須按照相應的行政程序去一步一步的鑒定:
(1) 提交用以證明房屋是違法建筑的證據
(2)由相關行政權力機關評定,城鎮規劃區內的建筑,由縣(區)規劃部門認定;鄉村規劃區內的房屋,鄉鎮政府要將調查取證工作資料報縣級規劃部門審查指導,然后由鄉鎮政府對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屬于違法建筑的認定。
(3)責令限期拆除
(4)履行催告程序,必須針對強制拆除的決定提前告知被拆除人,不能隨心所欲的做出決定
(5)下達執法文書,要有強拆的依據
4、在拿到相應的拆遷補償款之前,被拆遷人可以要求拆遷方支付補助費以及臨時安置費,拆遷方不得以房屋是違法建筑為借口而拒絕。
二、小區內三種違建可不拆
1、如果城市小區內有疑似違章建筑,一般相關機構會先對房屋判定,一旦被定義為“違建”,那對被拆遷方來說,簡直就是身家財產的覆滅。那么所有的小區違章建筑都要拆除的嗎?有以下三種可以不拆。
(1)部分拆除影響建筑物、建構物主體結構安全或者整體拆除影響相鄰建筑物、建構物主體結構安全的違章建筑,可以不拆;
(2)現有拆除技術條件和地理環境無法實施拆除的;
(3)拆除將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其他嚴重后果的。
2、還有一種違章建筑,通過改正或補辦手續,由“違章建筑”變成“合法建筑”的,所涉建筑可不拆除。由此可見,是否違章必須由法律授權的機關界定。但如果被認定為違章建筑,房屋被強制拆除之后也可以提出以下要求挽回自己的損失。
比如說很多部門在實施強制拆除的過程中為了干凈方便會一次性將原料一并清理掉,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是對被拆遷人的財產侵害,可以要求相應的賠償。
三、對付強拆*有效的辦法
1、強拆指的是行政強拆,是指現行條例下,由開發商或拆遷公司等主體執拆遷許可證進行的強制拆遷。一般強制拆遷與否擬全部由法院作出裁決,行政部門不再具有強拆決定權。
2、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不是所有的違法建設都必須強制拆除,一刀切的要求強拆所有違章建設,顯然違法。必須強制拆除的違法建設主要情形包括:
(1)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
(2)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3)臨時建設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并且規劃部門已經做出責令拆除決定而相對人未按期履行的情況。
(4)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且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
一旦不滿足條件,那么強拆就不合法,建議面對強拆,要保持沉著冷靜的態度,千萬不要以暴制暴,危害自己的身體健康。
3、在對付強拆的時候,還應該提前安排多人對角度拍照錄像,特別是要有體現某領導在現場的畫面,但取證盡量隱蔽,避免刺激對方銷毀證據。
4、遇到違法的強拆,*直接的方法就是撥打110報警。并且及時起訴,化被動為主動,通過法律程序確認強拆違法,為以后談判補償提供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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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筑定義
違章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而占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主要包括:依法征地拆遷后重新選址建房;私自流轉土地建房或建經營住房;在原有宅基地上搭建;原址改建、擴建。其違法行為可分為違反規劃和違法占地,適用法律對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違章建筑的危害
1、嚴重危害侵蝕公共安全,不顧及鄰里及他人安全,見縫插針,將會帶來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巨大安全隱患。
2、嚴重影響社會公平,您的私欲也是昭然若渴,此行為嚴重危害社會公平。
3、嚴重危害自身安全,不可否認,一旦發生火災,不為自身安全堪憂嗎
4、嚴重影響外觀形象,違法建筑,無序管理,雜亂無章,嚴重影響市容市貌。
違建有哪些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或者雖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按批準范圍、內容施工的。
2、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構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3、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逾期未拆除的臨時建筑;
4、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建筑或構筑物。常見的包括:非法占有國有土地(集體土地),在其上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筑物、構筑物;占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過道、人行道等)、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筑;在拆遷征收范圍確定后實施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物、構筑物。
常熟一小區業主在頂樓違章搭建陽光房,業主的行為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常熟一小區業主在頂樓違章搭建陽光房違章建筑危害公共安全 ,業主的行為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違章建筑危害公共安全 ?
違規搭建陽光房等行為違反了我國《城鄉規劃法 》、《非法占用土地。等相關法律。對于違法搭建我還有以下幾點看法違章建筑危害公共安全 :
一、非法搭建有哪些危害?
嚴重侵蝕公共資源,城區公共資源十分珍貴,為數不多的公共空間受到違法建筑侵蝕;嚴重影響城區整體形象,私搭亂建,雜亂無章,未經統一規劃會影響生態環境的美觀和安全;嚴重損害市民鄰里關系,部分單位及個人強占公共資源,損害了其他市民的利益;嚴重危害城區安全,四大亂建施工過程中所購買的材料和工程質量都難以得到保障。
二、非法搭建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
私搭亂建違反《城鄉規劃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四十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我對此事件的看法
遇到小區私搭亂建現象:小區業主可以向物業工作人員反映,請物業進行調解;可以向土地管理局等部門反映或者撥打12319城建服務熱線投訴;具有相鄰關系或利害關系的業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以排除妨害,消除潛在危害。小區是大家共同生活的家園,違章建筑不僅影響建筑物外觀形象,容易制造鄰里矛盾,也會危害公共安全和業主自身安全。希望每位業主都能知法、懂法、守法,向私搭亂建說不,共同建設美麗家園違章建筑危害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