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對方負次要責任
交通事故后逃逸是全部責任。依據肇事逃逸對方負次要責任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的規定肇事逃逸對方負次要責任 ,交通事故發生后肇事逃逸對方負次要責任 ,當事人有逃逸行為的,逃逸的當事人應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如果確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當事人的事故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肇事逃逸怎么處罰新交規怎樣賠償對方一、新交規肇事逃逸如何處罰?
新交規肇事逃逸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肇事逃逸對方負次要責任 ,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規定是對交通事故逃逸人員行政方面肇事逃逸對方負次要責任 的制裁,其將被吊銷駕照且終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論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肇事逃逸對方負次要責任 :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這里所說"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肇事逃逸對方負次要責任 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該責任確定為推定過錯責任.由于當事人逃逸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使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難以認定,首先推定其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若其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才可減輕其責任,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舉證責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肇事逃逸對方負次要責任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逃逸的認定
1、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以行為人構成交通肇事罪為前提條件。
《解釋》中“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指的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是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的前提條件。如果行為人的行為發生了交通事故,但情節輕微,或負次要責任、同等責任、無人員傷亡、無重大財產損失等,則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這種情況下,行為人若主觀上認為后果嚴重,自己已構成犯罪,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不應認定為“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因為刑法僅處罰那些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對于客觀上未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或威脅的行為,不宜以刑法的方法定罪處罰。
2、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以行為人為逃避法律追究為主觀目的條件。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者執勤的交通警察,聽候處理;過往車輛駕駛人員和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第 二十條規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這說明行為人的先行行為即交通肇事行為產生以下五 方面的行政義務:一停車義務;二保護現場;三搶救傷者和財產;四報警;五聽候處理。這五種義務屬于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義務。其中搶救傷者和財產亦是刑事義 務。
《解 釋》中“為逃避法律追究”是行為人逃逸行為的主觀目的,法律追究不僅包括刑事法律追究,也應包括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即包括:⑴民事人身、財產損 害賠償義務;⑵五項行政義務;⑶搶救傷者和財產的刑事義務。所以交通運輸肇事后,行為人負有上述三類義務,為逃避任何一類義務,在主觀上都具備了應受刑法 加重追究刑事責任的主觀要件,都是逃避法律追究。
肇事逃逸負全責的具體規定有哪些?一、肇事逃逸一定負全責嗎 交通肇事逃逸 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肇事逃逸對方負次要責任 的行為。《 刑法 》規定, 交通肇事 后逃逸或者有其肇事逃逸對方負次要責任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導致事故無法認定責任的,由逃逸者承擔全部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本身是一種很嚴重的過錯,但并不是逃逸就一定負全部責任。若有 證據 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交通違法行為,也有過錯,則要根據雙方的過錯對于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 交通事故責任 。 如果無法證明對方當事人有過錯,或雖有過錯但與交通事故無關,或者因逃逸導致現場被破壞,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逃逸方應負事故全部責任。 二、哪幾種情況負交通事故全部責任 當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三,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形負全責?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一方無過錯,另一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負全部責任: (一)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二)機動車通過路口時違反交通信號的。 (三)機動車通過路口遇放行信號不依次通過的。 (四)機動車準備進入環形路口不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的。 (五)通過無燈控或交警指揮的路口,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先行的。 (六)通過無燈控或交警指揮的路口,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不讓左轉彎機動車先行的。 (七)機動車通過無燈控或交警指揮的路口,不按交通標志、標線指示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八)前車左轉彎、掉頭、超車時超車的。 (九)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超車的。 (十)超車后未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安全距離駛回原車道的。 (十一)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十二)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路段上,機動車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未減速靠右行駛,并與其他車輛、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離的。 (十三)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有障礙的路段上,機動車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未讓無障礙的一方先行的。 (十四)車輛進出道路,未讓在道路內正常行駛的車輛優先通行的。 (十五)借道通行、變更車道時,未讓所借道路內的車輛優先通行,或者妨礙其他車輛通行,或者左右兩側車道的車輛向同一車道變更時,左側車道的車輛未讓右側車道的車輛先行的。
肇事逃逸要承擔哪些責任肇事逃逸應當承擔的責任肇事逃逸對方負次要責任 ,(一)行政責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刑事責任,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而對于“其肇事逃逸對方負次要責任 他特別惡劣情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肇事逃逸對方負次要責任 他特別惡劣情節”,(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發生交通肇事逃逸之后,肇事者可能承擔三方面的責任,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以及刑事責任。其中的刑事責任,要求是肇事逃逸的具體情節實際構成肇事逃逸對方負次要責任 了刑事犯罪之后,那么才會按照刑法中的量刑標準,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