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程序
交通事故 保險賠償程序如下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程序 : 1.向保險公司報案。交通事故發生后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程序 ,車輛方不僅要向當地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程序 的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要在事故發生后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程序 的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 2.事故現場勘查、檢驗。保險公司接到出險報案后,應當立即趕到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經過,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程序 了解涉及的損失情況。 3.定損估價。保險公司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檢驗后,就應該對此次事故造成的損失估價。 4.提交索賠材料。 5.賠款的計算和審核。保險公司審核了被保險人所提交的索賠材料以后,如果真實可靠,保險公司就應該按照 保險合同 的約定承擔保險責任,確定具體的賠償款數額。 6.領取保險金。保險公司作出了賠償決定后,就可以通知被保險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到保險公司領取保險金。 《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 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應當立即給予答復,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
交通事故保險索賠程序有哪些交通事故理賠程序包括以下幾個步驟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程序 :
1、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
2、保險公司給予答復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程序 ,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程序 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
3、當事人提交相關資料,保險公司做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程序有哪些交通事故保險公司 如何理賠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程序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程序 的理賠程序一般是接到報案后,派遣相關人員到現場進行勘驗,公安機關作出 事故認定書 ,投保人員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若投保人員對述清單無爭議即簽字生效。下面為您詳細介紹交通事故 保險公司理賠 流程。一、報案當您駕車 發生交通事故 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公安 交通管理部門 報案,同時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公司可以拒賠。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應盡快向保險公司報案,可以電話報案,也可直接去報案。二、勘驗保險公司應主動到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對事故車輛進行定損。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后,要先搶救傷者,然后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對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10日內做出交通 事故責任認定書 ,對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在5日內進行檢驗鑒定,然后做出認定書。三、辦理理賠手續.投保人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應攜帶行駛證,保險合同以事故責任認定書等相關證件。保險公司應在48小時內對車輛進行定損,投保人在車輛沒有定損之前不能修理車輛。保險公司應該出具車輛定損清單,明確更換配件,修復車輛的費用和工時。四、簽字投保人如對上述清單無爭議即簽字生效,作為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如果有爭議則可以拒絕簽字。在投保人對定損清單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修復車輛,并按以下程序進行理賠。 1.投保人將修理廠的發票,明細清單,定損單,行駛證,保險合同交給保險公司。 2.與保險公司達成協議之后,保險公司應在十日內支付 保險賠償金 。如保險公司認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應在兩個月內按可鑒定的最低額先行賠付。 3.領取理賠通知單,領取保險金。 4.如果保險公司在兩個月內拒絕出個理賠通知單,并在兩個月內不予賠償,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訴訟 。 5.保險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關保險事故的證據材料后,應當向投保人出具證據清單并簽字蓋章。 6.保險公司出具拒絕理賠通知書。 7.投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注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的流程是什么車禍保險理賠流程是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程序 :
1、出險
出險就是發生了事故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程序 ,無論是車撞車、車撞人還是其他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程序 ,就要進入申請保險理賠流程了。
2、報案
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必須報案,向公安報警及撥打保險公司的理賠電話,如果錯過了保險不賠。
3、現場處理
有些情況下,為了避免影響交通,可以在標記輪胎的位置后,移動車輛。
通常用“T”標記輪胎的位置。
4、提出索賠請求
當保險公司的勘察員到達事故現場后,車主可以提出索賠請求,等待勘察。
5、配合保險公司事故查勘
報案后,保險公司派查勘員到現場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屬于保險責任,如果屬實將進入下一步。
6、結案
根據損失部位痕跡及程度,查勘會初步現場定損或直接到修理廠、4S點、定損中心去定損,就完成了結案。
7、提交索賠材料
當事人向保險公司提交索賠所需的全部材料,然后保險公司對車主提交的索賠材料的真實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核確認。
8、索賠審核
當提交的索賠材料真實齊全的情況下保險公司進行保險賠款的準確計算和賠案的內部審核工作。
9、領取賠款
保險公司根據與您商定的賠款支付方式和保險合同的約定支付賠款。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
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
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