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能不能去做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可以自己去做。
【法律分析】
傷殘鑒定是指傷后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鑒定自己能不能去做傷殘鑒定 ,只要是依法成立的鑒定機構,具備鑒定資質,法院都會采信。但是,如果對方提出重新鑒定申請,法院也是會準許的。法律并沒有規定必須得由法院委托相應的鑒定機構做出的鑒定結論才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已經申請并做出鑒定結論,可以作為證據提交,如果對方有異議,并有一定理由,可以申請法院委托相關的部門進行鑒定。但如果雙方都沒有委托鑒定,在訴訟中,一般應當由法院委托相應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為妥。建議根據司法流程,由司法鑒定機構進行。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九十六條 鑒定人鑒定后,應當出具鑒定意見。鑒定意見應當載明委托人、委托鑒定的事項、提交鑒定的相關材料、鑒定的時間、依據和結論性意見等內容,并由鑒定人簽名或者蓋章。通過分析得出鑒定意見的,應當有分析過程的說明。鑒定意見應當附有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資質證明或者其自己能不能去做傷殘鑒定 他證明文件。鑒定人對鑒定意見負責,不受任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的干涉。多人參加鑒定,對鑒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當注明。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傷殘鑒定自己去做可以嗎自己去做傷殘鑒定可以自己能不能去做傷殘鑒定 ,勞動者只要攜帶相關的病歷資料以及相關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傷殘鑒定即可。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自己能不能去做傷殘鑒定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個人能不能做傷殘鑒定機構和個人都是可以申請做傷殘鑒定自己能不能去做傷殘鑒定 的,不過對個人自己能不能去做傷殘鑒定 的申請會有所限制。
準許私人申請的事項僅存在于工傷事故,而交通事故,治安管理這些涉及刑事方面的是無權申請私人鑒定的。把書面的鑒定委托材料提交給鑒定機構,內容上要求有委托人的個人信息并且闡明委托理由,用途以及要求就可以自己能不能去做傷殘鑒定 了。
即根據法律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司法鑒定的委托。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托,應當要求委托人出具鑒定委托書,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并提供委托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托書。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辦案機關的司法鑒定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