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失鑒定司法鑒定的標準
一、傷殘司法鑒定標準是什么
1、傷殘司法鑒定標準如下損失鑒定司法鑒定的標準 :
(1)符合評殘標準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損失鑒定司法鑒定的標準 ;
(2)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3)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二條
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損失鑒定司法鑒定的標準 ,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損失鑒定司法鑒定的標準 ,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
當事人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第九十三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
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調解依據;
(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基本事實和損失情況;
(三)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
(四)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及比例;
(五)賠償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調解日期。
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
二、申請司法鑒定的程序是什么
申請司法鑒定的程序如下:
1、審查鑒定;
2、查驗送檢材料、客體,審查相關技術資料;
3、據技術規范制定鑒定方案;
4、對鑒定活動進行詳細記錄和出具鑒定文書。
司法鑒定怎么賠償標準是怎么樣的?發生事故之后損失鑒定司法鑒定的標準 ,很多人都會受傷的,有些人可能就不了了之,但是現在人們對于法律的認識更加的深入,所以一般都可以到機構進行 司法鑒定 。那么關于 司法鑒定怎么 賠償標準 是怎么樣的?司法鑒定的賠償根據等級的高低來認定,越高賠償越低。 一、司法鑒定怎么賠償標準 1、司法鑒定所認定的 傷殘等級 分為10級,1級為最高,10為最低,每個等級差為10%,即1級為100%,10級為10%。那么,8級為30%,9級則是20%。 2、城市人口與農村的標準,由于人均收入和人均消費性支出的不同是各有不同的,各地區的標準也不盡一致,是以受訴法院所在地(省、市、自治區)統計局于每年4月30日公布的上年度統計數為標準的。由于城鄉差別的存在,目前總地說,是城市高于農村。 3、具體到人和事來說,是以受害人的常住地(在該地居住一年以上)為準,一般是以受害人戶口所在地為準。 法律依據和計算方法可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 人身損害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 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 喪失勞動能力 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 喪葬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損失鑒定司法鑒定的標準 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 精神損害 ,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 精神損害賠償 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 繼承 。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 舉證責任 。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 一審 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損失鑒定司法鑒定的標準 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二十二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二十三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第二十四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 傷殘 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六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三十條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第三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以及本解釋第二條的規定,確定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九條各項財產損失的實際 賠償金 額。 前款確定的物質損害賠償金與按照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原則上應當一次性給付。 第三十二條 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制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 第三十三條 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金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的,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賠償義務人的給付能力和提供擔保的情況,確定以定期金方式給付相關費用。但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已經發生的費用、死亡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應當一次性給付。 第三十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法律文書中明確定期金的給付時間、方式以及每期給付標準。執行期間有關統計數據發生變化的,給付金額應當適時進行相應調整。 定期金按照賠償權利人的實際生存年限給付,不受本解釋有關賠償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五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職工平均工資”,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 第三十六條 本解釋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審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本解釋的規定。已經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依法再審的,不適用本解釋的規定。 司法鑒定怎么賠償標準 是怎么樣的?司法鑒定中,如果行為人的傷殘等級達到了一級,那么可以得到最高的賠償金,得到百分之百的賠償。包括當事人的 醫療費用 ,護理費用,誤工費用等等和案件有關的所有費用。
傷殘司法鑒定標準是什么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總是會產生各種各樣的矛盾,在憤怒的驅使下在行為上會非常的沖動,進而對對方大打出手,而事后留下的則是雙方所受到的傷害,然后將事情鬧到法庭,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這類問題,在法律程序中有司法鑒定這一環節,它劃分傷殘等級的標準是什么呢?本文主要介紹工傷傷殘司法鑒定標準等級。一、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標準 :由國家統一規定一個標準,再由地方按標準去實施,以維護傷殘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傷殘還分有多種類型,各種傷殘要對照施行。一級工傷與 職業病鑒定 標準以下12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一級工傷或職業病損失鑒定司法鑒定的標準 ;(1)極重度智能減退;(2)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3)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4)四肢癱肌力3極或三肢癱肌力2級;(5)重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關節部分功能喪失;(7)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8)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上肢高位缺失;(9)雙下肢及上肢瘢痕畸形,功能喪失;(10)小腸切除90%以上;(11)肝節除后原位肝移植;(12)雙側腎切除或孤立腎切除術后,用透析維持或同種腎移植術后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二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以下三十四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二級工傷或職業病。(1)重度智能減退;(2)精神病性癥狀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3)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3/4,未施行逆蠕動物吻合術;(33)孤腎部分切除后,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34)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三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以下七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三級工傷或職業病。(1)精神病性癥狀表現為危險或沖動行為者;(2)面部重度毀容;(3)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30平方厘米;四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以下幾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四級工傷或職業病。(1)中度智能減退;(2)精神病性癥狀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3)癲癇重度;(4)面部中度毀容,全身瘢痕面積>70%;(5)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20平方厘米;(10)下頜骨缺損長6cm以上的區段,伴口腔、顏面軟組織缺損>20平方厘米;(11)雙側顳下登關節強直,完全不能張口;通過上文對工傷傷殘司法鑒定標準等級的闡述,讓損失鑒定司法鑒定的標準 我們清楚的了解了各級傷殘的劃分標準。能夠對工傷傷殘的劃分有充分的認識,當自己不幸攤上這類事情時,能夠更好的判斷自身工傷傷殘情況,進而對自己的損失進行合理的索賠,用相關的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能更好的維護自身的權益。
人身損害傷殘等級司法鑒定標準是怎樣的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損失鑒定司法鑒定的標準 ,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損失鑒定司法鑒定的標準 ,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時應引用下列標準的最新版本。
GB/T15499-1995 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準
GB/T16180-1996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
GB 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重傷一級
1 原發性腦干損傷持續性昏迷狀態伴去大腦強直
2 繼發性腦干損害持續性昏迷狀態伴去大腦強直,或者伴去皮質狀態
3 損傷遺留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4 損傷遺留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排便及排尿功能障礙
5 損傷遺留非肢體癱的重度運動障礙
6 顱腦損傷致智力障礙,智商評估參考值在20以下,日常生活完全依賴,社會功能損害(極重度),言語功能喪失,持續6個月
重傷二級
1 原發性腦干損傷或者繼發性腦干損害持續性昏迷狀態
2 損傷遺留四肢癱,肌力4級以下
3 損傷遺留兩肢或者三肢癱,肌力3級以下
4 損傷遺留單肢癱,肌力2級以下
5 損傷遺留雙手大部分肌癱,肌力2級以下
6 損傷遺留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以下
7 損傷遺留非肢體癱的中度運動障礙
8 特殊皮質功能障礙出現完全感受性(感覺性)失語或者混合性失語
9 顱腦損傷致智力障礙,智商評估參考值在(21-34)之間,日常生活明顯依賴,社會功能損害(重度),言語功能嚴重受損,不能進行有效的語言交流,持續6個月
10 顱腦損傷致精神病性障礙,精神病性癥狀致使經常出現危險或者沖動行為,對自身或者損失鑒定司法鑒定的標準 他人人身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社會功能損害(重度),持續6個月
11 損傷遺留排便和排尿功能障礙(重度)
12 外傷性晚期癲癇,經規范藥物治療1年,仍難以控制發作
13 損傷遺留平衡功能障礙,睜眼行走困難,不能并足站立
重傷三級
1 頭皮撕脫傷面積75cm2以上,完全離體
2 開放性顱骨骨折伴硬腦膜破裂
3 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持續4周以上,或者伴傷側面癱,或者伴傷側聽覺障礙
4 腦挫(裂)傷伴有神經系統癥狀和陽性體征
5 第Ⅱ-Ⅻ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嚴重障礙,經6個月不恢復(本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6 顱內出血出現腦受壓癥狀和陽性體征
7 顱腦損傷后3周內影像學顯示損失鑒定司法鑒定的標準 :幕上血腫量達30mL(顳區血腫量達20mL),或者幕下血腫量達10mL
8 慢性顱內血腫有手術適應證
9 外傷性腦蛛網膜下腔出血伴有神經系統癥狀和陽性體征
10 重要周圍神經干不完全損傷伴有客觀體征的灼性神經痛
11 損傷遺留單肢癱,肌力4級以下
12 損傷遺留一手大部分肌癱,肌力3級以下
13 損傷遺留雙手大部分肌癱,肌力4級以下
14 損傷遺留一足全肌癱,肌力3級以下
15 損傷遺留雙足全肌癱,肌力4級以下
16 損傷遺留非肢體癱的輕度運動障礙
17 特殊皮質功能障礙出現完全表達性(運動性)失語、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或者失認
18 顱腦損傷致智力障礙,智商評估參考值在(35-49)之間,日常生活需要幫助,社會功能損害(中度),持續6個月
19 顱腦損傷致精神病性障礙,精神病性癥狀明顯,日常生活需要幫助,社會功能損害(中度),持續6個月
20 顱腦損傷致記憶障礙,記憶商數評估參考值在35分以下,日常生活需要幫助,社會功能損害(中度),持續6個月
21 外傷性晚期癲癇,經規范藥物治療1年,能控制發作
22 外傷性顱內靜脈竇血栓形成
23 外傷后腦膿腫
24 外傷后腦積水有手術適應證
25 外傷性硬腦膜下積液伴有神經系統癥狀和陽性體征
26 外傷性顱內動脈瘤有手術適應證
27 外傷性腦梗死伴有神經系統癥狀和陽性體征
28 外傷性頸動脈海綿竇瘺
29 外傷后下丘腦綜合征
30 外傷性尿崩癥
31 損傷遺留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礙(重度),或者遺留排便和排尿功能障礙(輕度)
輕傷一級
1 頭皮血腫繼發感染,或者有手術適應證
2 頭皮銳器創,創口累計長度20cm以上
3 頭皮鈍器創,創口累計長度16cm以上
4 頭皮銳器創、鈍器創兼有的創口累計長度18cm以上
5 頭皮撕脫傷面積50cm2以上
6 外傷性頭皮缺損面積24cm2以上
7 顱蓋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凹陷深度1cm以上
8 慢性顱內血腫
9 臂叢上干、下干或者束損傷
10 上臂高位正中神經、尺神經斷裂
11 高位坐骨神經斷裂
12 特殊皮質功能障礙出現非完全性失語
13 顱腦損傷致智力障礙,智商評估參考值在(50-69)之間,日常生活基本自理,社會功能損害(輕度),對言語的理解和使用能力受到損害
14 顱腦損傷致記憶障礙,記憶商數評估參考值在(36-49)分之間,日常生活基本能自理,社會功能損害(輕度),持續6個月
15 顱腦損傷致人格改變,社會功能損害(中度),不能繼續從事職業勞動,經常出現危險和沖動行為,持續6個月
16 外傷后腦積水
17 外傷性顱內動脈瘤
18 外傷性腦梗死
19 外傷后顱內低壓綜合征
20 損傷遺留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礙(輕度)
輕傷二級
1 帽狀腱膜下血腫蔓延整個頭皮
2 頭皮銳器創,創口累計長度14cm以上
3 頭皮鈍器創,創口累計長度11cm以上
4 頭皮銳器創、鈍器創兼有的創口累計長度12.5cm以上
5 頭皮撕脫傷面積35cm2以上
6 外傷性頭皮缺損面積15cm2以上
7 顱蓋骨凹陷性骨折
8 顱蓋骨粉碎性骨折
9 顱底骨折
10 腦挫(裂)傷
11 顱內出血
12 外傷性腦蛛網膜下腔出血
13 脊髓挫(裂)傷、出血
14 橈神經深支斷裂
15 低位正中神經斷裂
16 低位尺神經斷裂
17 腋神經斷裂
18 特殊皮質功能障礙出現非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或者失認
19 顱腦損傷致邊緣智力,智商評估參考值在(70-86)之間,日常生活或者社會功能受損
20 顱腦損傷致記憶障礙,記憶商數在(50-69)分之間,日常生活或者社會功能受損,持續6個月
21 外傷性硬腦膜下積液
輕傷三級
1 帽狀腱膜下血腫,或者骨膜下血腫
2 頭皮銳器創,創口累計長度8cm以上
3 頭皮鈍器創,創口累計長度6cm以上
4 頭皮銳器創、鈍器創兼有的創口累計長度7cm以上
5 頭皮撕脫傷面積15cm2以上
6 外傷性頭皮缺損面積8cm2以上
7 顱蓋骨線性骨折,或者外傷性顱縫分離0.2cm以上
8 前庭神經損傷出現眩暈,平衡功能障礙
9 第Ⅱ?Ⅻ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的神經功能障礙(本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10 損傷致雙側嗅覺功能喪失
11 顱腦損傷致人格改變,社會功能損害(輕度),情緒不穩,易激惹,不能保持正常人際關系,持續6個月
12 顱腦損傷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清醒后表現為木僵、假性癡呆、緘默等癥狀,社會功能損害(重度),持續6個月
13 肢體單一重要周圍神經(橈、正中、尺、脛、腓總神經)不完全損傷
輕微傷一級
1 頭皮擦傷面積40cm2以上
2 頭皮下血腫累計面積20cm2以上
3 頭皮創,創口累計長度4cm以上
4 頭皮撕脫傷
5 外傷性頭皮缺損
6 頭部損傷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
7 顱腦損傷后神經癥樣綜合征,日常生活或者社會功能受損
8 損傷致嗅覺功能障礙
9 外傷影響脊髓功能,短期內完全恢復
10 肢體周圍神經損傷
輕微傷二級
1 頭皮擦傷面積5cm2以上
2 頭皮下血腫
3 頭皮創
司法鑒定的鑒定標準有哪些1.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3年8月30日聯合發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該標準實施后代替《人體重傷鑒定標準》、《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和《人體輕...
2.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6年4月18日聯合發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屆時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進行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鑒定統一適用《人體損傷致殘程...
3.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于2002年3月11日發布,自2002年12月1日實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代號為:GB18667-2002。】
司法鑒定輕微傷的標準輕微傷鑒定 標準適用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損失鑒定司法鑒定的標準 ,適用于追究侵害人行政責任(輕傷以上追究刑事責任)。 民事賠償還需要進行傷殘鑒定,采用最高檢、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不過,輕微傷應當是不構成傷殘等級損失鑒定司法鑒定的標準 的,只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 伙食補助費 、必要的營養費, 賠償義務人 應當予以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03]20號 第十七條受害人 遭受人身損害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