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解答交通事故受傷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的訴訟時效是三年。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屬于民事糾紛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適用民事訴訟時效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一般民事訴訟時為三年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權者主張權利,則時效從最后一次主張權利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交通事故案件的追訴期是多久交通事故追訴期是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算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受害人應當在治療終結后三年內向對方主張賠償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如果受害人的傷情明顯的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訴訟時效有三年時間。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一般的小交通事故追訴期是多久?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的訴訟時效為財產損失二年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人身傷害一年,相關規定如下:
一、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三、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四、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五、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六、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交通肇事罪的追訴期是多久交通肇事罪屬于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追訴時效會根據判刑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的多少而發生變化。交通肇事罪一般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不過也有特殊的情況,也就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這樣的情況下,其追訴時效最多是15年。
根據《刑法》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人傷交通事故追訴時效是多久人傷交通事故追訴時效為三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法律依據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交通事故理賠追訴期起始時間?交通事故理賠追訴期起始時間是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終止時間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交通事故受傷追訴期 ,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