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北京市十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準為: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但最高為121653元、最低為24330.6元;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十級3個月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即17379元。
3、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十級3個月,即17379元。
以上三項合計:最低賠償額為59088.6元、最高賠償額為156411元。
北京市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賠償內容有:
1、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上年度城市(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傷殘賠償指數0.1。
2、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他醫用費用。
3、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當地標準)元×住院天數。
4、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5、誤工費賠償金額=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或者(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城鎮)÷365日)×誤工天數。
6、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人的原收入×陪護時間或者同等級別護工報酬標準×陪護時間。
7、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北京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0222021北京工傷賠償標準包括醫療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伙食補助費、食宿費、傷殘輔助器具費、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賠償的過程中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如果受害者的身體還沒有康復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確實是需要繼續進行治療的,根據醫療證明或者是鑒定結論將必要的費用進行確定,可以和已經確定的醫療費用一起給予賠償。員工工傷賠償標準主要有以下內容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醫療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停工留薪期工資、傷殘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根據傷殘等級的不同具體的補償標準也不同。北京市工傷十級賠償標準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其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6個月,由社保機構進行支付。賠償基數是2551元乘上6個月為15306元。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是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4個月乘上2551元等于10204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個月乘2551元等于2551元。
拓展資料: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北京工傷賠償標準》
第一條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北京十級傷殘賠償標準法律分析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賠償標準為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十級傷殘為7個月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的本人工資,但最高為121653元、最低為24330.6元。法律依據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北京市九級傷殘賠償標準法律分析:一、醫療費:醫療費實報實銷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住院天數<所在單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可以參照國家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每天每人10-20元)。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食宿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人數×天。三、輔助器具費用: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四、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準為: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但最高為156411元、最低為31282.2元;五、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3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九級6個月,即34758元。六、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3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九級6個月,即34758元。七、停工留薪期工資: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八、停工留薪期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