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怎么算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各項賠償包含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怎么算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等。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險公司對承保車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所依據的標準。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給予受害者的賠償項目包含: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等,每個省市的賠償標準都不統一。
交通事故賠償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交通事故各項賠償金額時應查清事故發生地當年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2018年交通事故各項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2018年交通事故賠償數據的依據
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
上一年度全國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
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1392元
上一年度全國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9223元
上一年度全國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63241元
1、醫療費賠償金額為醫療期間實際花費的數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于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最高院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醫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怎么算 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計算公式為: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如化驗費、檢查費等)。
2、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計算公式
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天數。
3、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有固定工資的: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天)×收入水平(天元)
無固定工資的又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能夠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狀況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公式: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種情況:不能夠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資收入狀況的。公式: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天)×相通、相近行業上一年的職工平均工資(天元)。
《最高院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致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傷殘評定時機,按照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gb18667—2002)的有關規定確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損害受傷人員誤工損失日評定準則》,待其發布后,即可按其規定計算誤工時間。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護理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誤工費標準計算;
(2)無固定收入的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同級別護理勞務報酬×護理期限。
《最高院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基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當事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5.交通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交通費賠償金額=往返費用×往返次數×往返人數
《最高院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6、住宿費
外地親屬處理事故在事故發生地住宿費,按照票據計算。
7、營養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根據《最高院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所以關于營養費賠償的明確標準并沒有,一般認為,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親友探視時所攜帶的營養品應認定為贈予,在計算營養費賠償金時不應計入。
8、殘疾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殘疾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
《最高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
9、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公式
第一種情況:60周歲以下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20年;
第二種情況:60周歲—75周歲之間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20-(實際年齡-60)];
第三種情況:75周歲以上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5年。
傷殘系數,傷情評定為一級傷殘的,按全額賠償,即100%;二至十級的,則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多等級傷殘者的傷殘系數計算,參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最高院解釋》第二十五條中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據北京市統計局數字,北京市2005年城鎮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17653元/年,農村居民人居純收入7860元/年。
10、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1)不滿18周歲的人員被扶養人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18-實際年齡);
(2)18周歲—60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年;
(3)60周歲—75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實際年齡-60)]年;
(4)75周歲以上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養人時,賠償義務人承擔的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扶養人數;
(6)被扶養人有數人時,賠償義務人承擔的年賠償總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
11、死亡賠償金計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22398.03元×20年= 元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8475.34元×20年= 元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22398.03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8475.34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22398.03元×5年= 元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8475.34元×5年= 元
12、精神損害撫慰金
沒有明確的計算標準。一般法院內部會形成一個基本意見,然后針對不同案件做具體裁量。構成傷殘或者死亡的,權利人一般可以爭取到。不同傷殘程度,不同案情,對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多少都會有一定影響。崔新江律師參與的很多案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都不同。近一兩年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很多精神損害撫慰金大都超過2萬元,個別超過5萬元甚至更多。
備注:
傷殘賠償指數: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傷殘賠償指數
(1)單一傷殘等級賠償指數: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2)多等級傷殘—綜合傷殘等級賠償指數:
對傷殘者的實際賠償額=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系數×綜合傷殘等級賠償指數。公式為c=ct×c1×(ih+∑ia,i)
綜合傷殘等級賠償指數=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附加傷殘等級指數(累加)
附加傷殘等級賠償指數分別對應為:一級10%二級9%三級8%四級7%五級6%六級5%七級4%八級3%九級2%十級1%
限制條件:1,附加傷殘等級指數累加不得大于10%,即:附加累計的總和以10%為上限,超出的不計。2,綜合傷殘等級賠償指數不得大于100%,即以100%為上限,超出的不計。
舉例:受害人有三個傷殘等級分別為六級、九級、十級,取其最高傷殘等級六級的賠償指數為基本指數:50%,將其低等級九級和十級的賠償指數轉換為附加指數分別為:2%和1%,則其三個傷殘等級的綜合賠償指數為:50%+2%+1%=53%。
交通事故賠償原則
一般堅持全部賠償原則、財產賠償原則、無過錯責任賠償原則、過失相抵賠償原則、公平原則、等價賠償的原則和衡平原則。
(一)全部賠償原則。全部賠償原則。全部賠償原則是指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按照交通事故責任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全部予以賠償,也就是賠償實際造成的損失。
(二)、財產賠償的原則。因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人身傷害還是精神損害均以財產賠償作為基本方法。
(三)、機動車方負無過錯賠償 。 《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是我國民事立法對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法律條文。
(四)、公平原則。公平責任原則又叫衡平原則,是指當事雙方在對造成損害均無過錯的情況下,由人民法院根據公平的觀念,在考慮當事人的財產狀況及其他情況的基礎上,責令加害人對 受害人的財產損失給予適當的補償。
(五)等價賠償的原則。《民法通則》第117條規定: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折價賠償。
擴展知識:
一、交通事故賠償計算標準的喪葬費的計算公式?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二、交通事故賠償,調解金額應該怎么確定?
目前交通事故賠償調解主要有幾個方式:
1、交警主持調解,這種比較常見,事故后雙方愿意協商,爭議不大的,涉及傷殘的一般交警是不給調解的,交警主持雙方調解,達成協議的直接在事故認定書上達成調解方案。
2、保險公司主持調解的,這種部分保險公司在搞,比如平安,雙方可以到保險公司找理賠人員協調,看能否達成協議,如可以的,雙方可以直接簽訂協議,保險公司將賠款直接轉給傷者。或者雙方依據調解內容到交警隊出具調解書都可以。
3、雙方協商不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怎么算 了的,只能起訴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怎么算 了,起訴后法院一般對交通事故也先主張調解,能達成一致的,則由法院出具調解書。
三、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等級為7級賠償標準計算公式和賠償多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七級就是上述標準乘以0.4,再乘以相應年限,再考慮交通 事故責任劃分 綜合計算。
交通事故賠償怎么算交通事故賠償金一般按如下標準計算:1、醫療費:醫藥治療費的賠償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怎么算 ,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怎么算 ,可以委托法醫予以鑒定。2、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3、伙食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乘住院天數賠償。4、護理費: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5、交通費:交通費的賠償,一般應以公共電(汽)車、火車的硬座、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等的收費標準計算。但傷情危急,交通不便或當地無上述車(船)的除外。6、住宿費:必須到外地醫院治療的受害人,因醫院無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確需候診且傷情不允許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費高于住宿費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住宿費應予賠償。7、營養費: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8、殘疾賠償金:侵害他人身體致其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9、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10、生活費: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以前實際扶養、贍養、撫養而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11、撫慰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權行為給受害人造成肉體痛苦或身體傷殘、死亡的同時,給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親屬造成精神痛苦和創傷的一種經濟補償方式。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怎么算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第七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第八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第九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第十條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第十一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第十二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交通事故交通費賠償標準是什么?交通事故 交通費 賠償標準 是什么? (一) 一般 車禍賠償 標準 1、 醫療費 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怎么算 的賠償標準 醫療費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傷害之后接受醫學上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怎么算 的檢查、治療與康復訓練所必須支出的費用。 《 人身損害賠償 解釋》第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 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 一審 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怎么算 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醫藥費等具體損失上采取差額賠償方式,實際支出多少即賠償多少的原則。對后續治療費采取定型化賠償的標準。后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二次所需要的費用”。定型化賠償不考慮具體受害人個人財產損失的算術差額,而是損害賠償的社會妥當性和社會公正性出發,為損害確定固定標準的賠償原則。 2、誤工費的賠償標準 誤工費是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內(即誤工時間),因無法從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勞動而失去或減少的工作、勞動收人的賠償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對實際支出的費用和誤工損失,按照差額據實賠償的辦法。原《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中規定有固定收入的當事人的誤工損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而無固定收人者則按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解釋》對誤工費損失不設最高限額。對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有兩點需要明確: (1)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 (2)該固定收入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后,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人,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 3、 護理費 的賠償標準 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傷害,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1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 20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如果受害人實際護理期限超過了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的,若屬確需繼續護理的,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護理費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實際護理期限短于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而賠償義務人一次性已經支付了全部護理費,多余的護理費應否返還?我們認為,因判決確定的護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規定在自由裁量權范圍內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決而一次性取得護理費的,就多余的護理費,受害人的 繼承人 不負有返還的義務,賠償義務人也不得請求返還。 4、交通費的賠償標準 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用于交通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 侵權行為 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如不符合,就應從賠償額中扣除相應的款項。 5、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療期間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療期間補助伙食所需要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3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補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沒有住院,就沒有這項賠償費用。 6、營養費的賠償標準 營養費是指人體遭受損害后發生代謝改變,通過日常飲食不能滿足受損機體對熱能和各種營養素的要求,必須從其他食品中獲得營養所給付的費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 傷殘 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綜上所述,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交通事故的賠償有著不同的標準。當事人在進行賠償要求之前,要先仔細了解相關的賠償標準,在進行賠償的時候,要依據標準可以進行相關方面的賠償。在買車的時候,一定要給車輛進行上強險,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補償自己。
交通事故交通費如何賠償?交通費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怎么算 ,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怎么算 ,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因需到醫院診治、住院治療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而發生乘車乘船等交通費用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怎么算 ,由相關事故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費的發生是不可避免的,應當受到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根據上述規定,交通費賠償額的計算以“實際發生”為標準。所謂“實際發生”的費用,屬于事實判斷問題,如果交通費用的支出屬于實際與受害人本人的就醫、配置殘疾用具等必要活動,以及與其親屬處理交通事故相聯系,并且費用支出的標準沒有超過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一般交通費標準,則認為屬于實際發生且必需的交通費用。實際發生且必需的交通費用,由于必須和實際情況相結合,所以在確定方面可以靈活一些。例如,受害人傷病較重或有殘疾行動不便,一顆一乘坐出租車、飛機,由此支付的交通費用,應當列人責任人應付但的交通費范圍。另外,交通費的支出,涉及責任人的經濟負擔,費用的支出應當必要,這也要求費用的支出必須合理,有必要限制護送受害人就醫、看護住院的受害人、辦理死者喪葬事宜、參加交通事故處理等必要事項的受害人的親屬的人數,以適當控制車、船票費的支出額,所以,由交通事故責任人負擔交通費的受害人的親屬宜以3人為限。其計算公式為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怎么算 :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發生的費用現實中,若確實因為交通事故導致誤工的話,那么作為受害人就是可以索要誤工費的,但此時需要注意交通事故索要誤工費,若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明,那么最終就不會那么順利的拿到誤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