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庭外和解還是判決好
當然是調解好交通事故庭外和解還是判決好 ,交通事故發生后交通事故庭外和解還是判決好 ,雙方當事人建議優先選擇和解,肇事方拒絕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庭外和解還是判決好 的,受害方可以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理由交通事故庭外和解還是判決好 :調解效率更好,對雙方當事人都有利,節省時間,也能讓賠償權利人更快的拿到賠償款。法院的調解書和判決書都具有強制執行為,都是正規的文書,只是調解書因雙方自愿達成不能上訴,而判決是可以的。
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訴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一直在向侵權者主張權利,時效就不開始計算。對于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傷情明顯的,應從傷害之日起計算,傷情需要治療的,應從治療結束之日起計算,因為這時,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交通事故庭外和解還是判決好 了那些權利。傷情當時不能發現的,應從傷情被發現之日起計算,當然,得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后發現的傷情為交通事故所致。對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沒調解的自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第二天計算,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后雙方參加調解的,自調解終結之日起第二天計算。如果沒有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兩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庭調解好還是判決好這個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調解書和判決書都有法律效力交通事故庭外和解還是判決好 ,從法律效力來講是一樣的。
調解書與判決書有幾個區別交通事故庭外和解還是判決好 ,判決書是法院根據事實與法律進行裁判交通事故庭外和解還是判決好 ,必須是合法的;調解書是根據當事人協商一致交通事故庭外和解還是判決好 ,法院進行依法確認,不違法即可。這里要注意的是合法與不違法是有很大區別的。
還有個區別,對判決書不服可以依法上訴,調解書不能上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法庭調解好還是法庭判決好?哪種能更快的解決問題?一. 調解好還是判決好其實都一樣。因為調解和判決都不是目的交通事故庭外和解還是判決好 ,它們都是實現“公正與效率”的一種方式交通事故庭外和解還是判決好 ,更是實現社會和諧的一種方式。哪種方式能達到這個目的,就采用哪種方式。
法院調解,又稱訴訟中的調解,是以當事人行使訴權為基礎、以當事人意思自治為條件、以當事人依法行使處分權為內容的一項訴訟制度。即在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在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和協調下,就發生爭議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自愿進行協商,并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訴訟活動。民事判決,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完結時,依據事實和法律對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實體爭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出的實體權利主張所作出的權威性判定。
相關法律法規: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 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愿,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二. “調解”在程序上更方便一些,成本也更低,效率較高,所以都推薦“調解”。如果是二審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如果對方不履行都可以拿去申請執行,對方有財產的話,都挺快的。如果是還在一審,判決就比較慢了,可能會有二審。調解書是簽字送達就生效的。
1、一般情況下,調解程序比較快速,節省時間和一半的訴訟費,當然也節省雙方大量的精力,這是優勢。但是,既然是調解,肯定是雙方做了某種程度的讓步,尤其是原告方做的讓步一般是更大一些。從這個角度講,原告應該是有點吃虧,起碼從形式上是這樣。對應地,被告的支付時間有所提前。
2、判決不需要雙方互相讓步,但是判決耗費時間比較長,尤其是一審判決下來,雙方有可能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然后進入二審程序,幾個月甚至一兩年就這樣過去了。對于原告方急需資金的情況(例如傷者在醫院里等著交錢),是一種煎熬。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一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第九十七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一條規定: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與判決相同。
調解書、判決書有各自的好處,但是案件如果能夠進行調解達到自己的要求或是訴求的話,可以同意調解沒有必要繼續訴訟判決。更多調解書、判決書方面的內容跟具體的糾紛是怎么樣等等,請你上華律網網站咨詢律師進行了解。
交通事故審理,是先庭外調解還是直接開庭交通事故審理交通事故庭外和解還是判決好 ,是先調解再開庭的。一般案件起訴到法院后交通事故庭外和解還是判決好 ,法院在開庭前都會進行調節的交通事故庭外和解還是判決好 ,雙方把需要賠償中的分歧點說清楚,法官會進行調節,調節后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了,當場就簽訂協議,然后起訴方撤訴就可以了,要是調節也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那就是審理判決了。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的調解書送達當事人或調解筆錄生效后,表明雙方當事人對曾經發生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已經取得共識并得到法律的確認,原先爭議的法律關系演變為無爭議的法律關系,權利方應依法行使權利,義務方應依法履行義務,雙方當事人從此不得對此法律關系再發生爭議。這是法院調解書在實體法上的效力。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因生命、身體、健康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