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面部縫劑賠償標準
出車禍傷害到了臉部交通事故面部縫劑賠償標準 ,臉蛋因此縫了幾針。在出車禍而導致臉部縫針之后,很多人也會要求賠償,想要知道能夠拿到交通事故面部縫劑賠償標準 的賠償金標準。在發生車禍后可以賠償是要去爭取,出車禍臉縫了幾針怎么賠償?針對相關問題我做了詳細介紹。
出車禍臉縫了幾針怎么賠償
可以要求賠償醫藥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如果構成傷殘的還可以要求殘疾賠償金。照國家法律法規出車禍臉被破相縫了十多針,沒有規定具體應陪多少錢,應該雙方協 商 解決。如不服的,可以提起仲裁或者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交通事故面部縫劑賠償標準 他合理費用。
交通訴訟時效過了怎么辦
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出車禍臉縫了幾針賠償多少錢?出車禍后賠償多少錢都是根據傷殘等級來定,如你自己覺得在車禍中受到的傷害比較中可以為自己積極爭取。出車禍臉縫了幾針后要求賠償但不知道具體賠償方面標準,應該找專業律師進行咨詢下。
@2019
車禍被撞,給臉上縫針縫了十幾針,處理事實,咋樣賠償面部受傷比較特殊交通事故面部縫劑賠償標準 ,能夠在傷好后申請傷殘判定交通事故面部縫劑賠償標準 ,如果判定為傷殘交通事故面部縫劑賠償標準 的話交通事故面部縫劑賠償標準 ,按照傷殘等級來計量賠償金額交通事故面部縫劑賠償標準 ,能夠要求另一方賠償傷殘賠償金、誤工費、營養費、醫藥費(包括后期醫藥費、整容花費)、精神撫慰金(面部受傷可適當多主張)、判定費。因為無住院,護理費無。如果判定不構成傷殘,則無殘疾賠償金,判定費仍然由侵權方承受。
法律分析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根據交警隊的責任劃分比例進行承擔責任。按照交警劃定責任要求賠償,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等。車禍賠償標準包括被害人的醫療費,按照實際治療所花費的費用計算,憑醫院的收據支付,若被害人后續還需治療,則要按照必要的治療費用進行賠付,誤工費,按照當事人因誤工而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按照當地平均征收標準計算,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以及其他財產損失費。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請問車禍造成對方臉部縫了三針的陪多少錢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賠償標準
新條例在廢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同時,并未就相應的損害賠償項目及標準作出規定,而是在該條例第95條第2款規定交通事故面部縫劑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這當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學性精神,但由于目前國家并未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制定相應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簡稱《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因此,人民法院在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時,確定賠償項目及標準只能依據該司法解釋。
編輯本段一、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區分標準
依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的規定,殘疾的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應根據審查確定的賠償權利人的身份情況分別按照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有關標準進行計算。目前大量的農民工進入城鎮打工或定居,交通事故面部縫劑賠償標準 他們已是城鎮居民中的一個特殊群體,部分地區農村居民實際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鎮居民年均收入,如果無視這一客觀實際,僅僅因為受害人為農村戶籍就一律按農村居民標準進行賠償,有違公平。因此,在確認賠償權利人的身份時應以戶籍登記主義為原則,以經常居住地為例外。如果戶籍在各鎮所在地的居委、村及雖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鎮規劃區的村,即作為城鎮居民。對于賠償權利人雖為農村居民,但如有證據證實發生交通事故時其工作單位或實際居住滿一年的地點在鎮所在地的居委、村及雖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鎮規劃區的村的,也作為城鎮居民,在計算賠償數額時按城鎮居民的標準對待,實行“同城待遇”,這樣才能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對農村居民的公平保護。如果還有特殊情況,難以區分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鎮居民對待。
編輯本段二、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的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編輯本段(一)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1.殘疾賠償金性質的確定
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還是精神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是以《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為依據,確定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指對因殘疾而導致的收人減少或者生活來源喪失給予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否定了法釋[2001」7號《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殘疾賠償金的定性。新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再次對殘疾賠償金的性質予以確認,明確規定殘疾賠償金屬于財產損害賠償,而不屬于精神損害賠償。
2.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認定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1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處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傷殘等級的認定標準
目前,我國關于傷殘等級的鑒定標準可以說“令出多門”,針對不同人員的傷殘,不同的主管機關制訂了不同的鑒定標準。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一般應適用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殘疾賠償金具體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 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 20年; (2)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 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一增加歲數); (3)殘疾賠償金(75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5年。 當然,如果出現《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情形,可按規定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編輯本段(二)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標準
以前對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標準是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或者基本生活費標準,前者每月就是幾十元,后者實際上是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也不過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則規定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也體現賠償與損害的一致。同時,《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60周歲以上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這也有別于就辦法規定的“未成年人計算至16周歲,50周歲以下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50周歲以上的按照5年計算。” 具體計算公式: 1.被扶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18歲—年齡): 2.被扶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11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 20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20年—增加歲數): 4.被扶養人生活費(75周歲以上)二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5年。
編輯本段(三)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
1.死亡賠償金的性質的確定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放棄了法釋[2001]7號《精神損害賠償解釋》對死亡賠償采取“撫養喪失說”進行解釋的立場,而是以“繼承喪失說”解釋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中的死亡賠償制度。按照這一新的立場,死亡賠償金的內容是對收人損失的賠償,其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而不是精神損害賠償。
2.死亡賠償金的具體計算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 (1)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X 20年; (2)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X(20年—增加歲數); (3)死亡賠償金(75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X5年。
編輯本段(四)殘疾輔助器具費的賠償標準
殘疾輔助器具,是因傷致殘的受害人為補償其遭受創傷的身體器官功能、輔助其實現生活自理或者從事生產勞動而購買、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6條規定,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普通適用”是作為確定合理費用的標準時的一項指導原則。該原則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輔助器具應排斥奢侈型、豪華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質。 2.是“適用”,適用又有兩個測試標準: (1)確實能起到功能補償作用; (2)符合“穩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機構如何確定?我國民政部門的假肢與矯形康復機構,是從事輔助器具研究和生產的專業機構,可以從事殘疾輔助器具的鑒定和配制。實務中,法院一般應按照民政部門的假肢與矯形康復機構的意見,來確定賠償的殘疾輔助器具費用。對于超過確定的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繼續給付相關費用5一10年。
編輯本段(五)醫療費的賠償標準
醫療費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傷害之后接受醫學上的檢查、治療與康復訓練所必須支出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醫藥費等具體損失上采取差額賠償方式,實際支出多少即賠償多少的原則。對后續治療費采取定型化賠償的標準。后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二次所需要的費用”。定型化賠償不考慮具體受害人個人財產損失的算術差額,而是損害賠償的社會妥當性和社會公正性出發,為損害確定固定標準的賠償原則。
編輯本段(六)誤工費的賠償標準
誤工費是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內(即誤工時間),因無法從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勞動而失去或減少的工作、勞動收人的賠償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對實際支出的費用和誤工損失,按照差額據實賠償的辦法。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規定有固定收入的當事人的誤工損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而無固定收人者則按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解釋》對誤工費損失不設最高限額。對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有兩點需要明確: 1.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 2.該固定收人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后,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入,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
編輯本段(七)護理費的賠償標準
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傷害,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1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如果受害人實際護理期限超過了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的,若屬確需繼續護理的,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護理費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實際護理期限短于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而賠償義務人一次性已經支付了全部護理費,多余的護理費應否返還?我們認為,因判決確定的護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規定在自由裁量權范圍內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決而一次性取得護理費的,就多余的護理費,受害人的繼承人不負有返還的義務,賠償義務人也不得請求返還。
編輯本段(八)交通費的賠償標準
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用于交通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如不符合,就應從賠償額中扣除相應的款項。
編輯本段(九)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療期間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療期間補助伙食所需要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3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補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沒有住院,就沒有這項賠償費用。
編輯本段(十)營養費的賠償標準
營養費是指人體遭受損害后發生代謝改變,通過日常飲食不能滿足受損機體對熱能和各種營養素的要求,必須從其他食品中獲得營養所給付的費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編輯本段(十一)喪葬費的賠償標準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因人身損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職業、身份、工作、性別、年齡等情況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鎮還是在農村,在涉及支付喪葬費標準這一問題時,不再有任何差異,都適用同一標準予以確定。
編輯本段違章交通事故四個標準賠償
一、遭受精神損害項目和標準 賠償權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二、死亡的賠償項目和標準 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1中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三、致殘賠償項目和標準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四、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發生車禍,留下傷疤,請問交通事故造成面部傷疤保險公司賠償條例1、將肇事車輛的車主、司機和車輛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一起起訴到法院交通事故面部縫劑賠償標準 ;2、根據交警做出的責任認定、法醫做出的傷殘鑒定結論進行索賠;3、賠償項目包括交通事故面部縫劑賠償標準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殘疾輔助器具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4、各地的賠償標準都不一樣,建議委托律師代理并計算相關的賠償金額##1.您好,您咨詢的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問題;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如果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3.因此,您可以首先要求對方保險公司賠付,如果保險公司的賠付不足的,剩余部分應由對方進行賠償;4.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行動建議】1.與對方協商,要求其保險公司進行賠償;2.在保險公司賠償后,如果不足以彌補損失的,應當由對方繼續賠償;3.對方不賠,你可依法起訴;4.保存好相關證據、包括醫療費發票、住院病歷、事故責任認定書、報警記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