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簡易程序周期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交通事故簡易程序周期 ,交警可以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具備當場制作條件的交通事故簡易程序周期 ,交通警察應當在三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當事人簽名,并現場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注明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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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走法律程序需要多久交通事故處理流程要十天交通事故簡易程序周期 ,一般交通管理部門會在現場調查之后十日內處理完畢;如果事故發生車輛損壞或者受害者需要鑒定傷情交通事故簡易程序周期 的,可以在鑒定意見出來后五日后處理完畢。交通事故處理的程序如下交通事故簡易程序周期 :1、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2、輕微的交通事故可以拍照等方式固定證據后,移開事故車輛,自行協商賠償或者申請交警調解。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的傷殘判定 1、檢驗、鑒定、評估機構、人員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托或者當事人委托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評估。檢驗、鑒定、評估結果確定后,應當出具書面結論,由檢驗、鑒定、評估人簽名并加蓋機構印章。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鑒定結果后二日內將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鑒定。3、當事人對自行委托的檢驗、鑒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評估結論后三日自行委托檢驗、鑒定、評估,并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4、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相同。5、評定書。評定人評定結束后,應制作評定書并簽名。評定書包括一般情況、案情介紹、病歷摘抄、檢驗結果記錄、分析意見和結論等內容。6、不同的鑒定機構對同一鑒定對象出具多份鑒定結論,若各鑒定機構均具有法定鑒定資格時,應依據鑒定機構級別的高低,一般應采信高一級別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排除那些級別較低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請問一下交通事故簡易程序的期限時間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交通事故簡易程序周期 ,交警可以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具備當場制作條件的交通事故簡易程序周期 ,交通警察應當在三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當事人簽名交通事故簡易程序周期 ,并現場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接收的交通事故簡易程序周期 ,交通警察應當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注明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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