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有傷殘鑒定中心
傷殘鑒定中心醫院有傷殘鑒定中心 ,每個城市一般都會有傷殘鑒定中心醫院有傷殘鑒定中心 的醫院有傷殘鑒定中心 ,但是不建議自己直接去做醫院有傷殘鑒定中心 ,最好找個律師咨詢好,而且一定要去大一點的鑒定中心去做,因為你自己要是找的比較小的不知名的鑒定中心做出來的鑒定結果,對方是有權可以不認可的,會像法院提交申請讓你重新做的。保險起見找一個大的知名度高的鑒定中心,鑒定出來的結果一般對方沒辦法挑出問題來。而且各個鑒定中心價格都差不醫院有傷殘鑒定中心 了多少的。再有就是做之前一定要讓你的律師把你能鑒定的項目都要給你加進去。多多咨詢自己的律師,他們一般都有合作的鑒定中心的。
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嗎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一般治療結束醫院有傷殘鑒定中心 ,病情穩定之后醫院有傷殘鑒定中心 ,就可以去申請傷殘鑒定醫院有傷殘鑒定中心 的。目前沒有規定具體醫院有傷殘鑒定中心 的期限,建議醫療終結之后,一年內去進行傷殘鑒定。傷殘鑒定是可以自己去做的,勞動者只要攜帶相關的病歷資料以及相關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傷殘鑒定即可。
傷殘鑒定是指傷后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鑒定。中國的傷殘鑒定并無統一的鑒定標準。不同的對象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鑒定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傷殘鑒定在哪里做,需要什么手續1、做傷殘鑒定需要準備材料包括醫院有傷殘鑒定中心 :
(1)入院記錄醫院有傷殘鑒定中心 ;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醫院有傷殘鑒定中心 的X片、
(7)CT及診斷報告、交通事故認定書、
(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9)傷殘鑒定委托書。
2、接著到當地的司法部門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