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交通事故訴訟證據:一、提起訴訟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的證據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個人身份證、企業登記信息等。2、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二、證明身份的證據;1、法定代理人、戶口簿、身份證、公安部門的戶籍關系證明。2、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3、個體業戶、身份證及營業執照。三、搶救費用和醫院的醫療費證據;1、搶救醫院和縣級以上醫院的搶救費用和醫院的醫療費單據。2、醫院治療診斷證明書、病歷、轉院治療證明、法醫鑒定書。3、醫療終結后,需繼續治療的費用,應有治療醫院的繼續治療意見或法醫鑒定意見。4、自購藥費單據,應當附治療醫院的處方四、誤工日期證明、誤工費證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證據有以下八種:(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交通事故賠償需要的證據向交通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賠償所需要提交的證據包括有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就醫治療的票據、病歷本、檢查報告、診斷書等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誤工時間證明、收入狀況證明;交通費、住宿費票據;住院伙食補助費證明;傷殘鑒定報告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交通事故索賠需要哪些證據呢?交通事故索賠 需要的證據包括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 1、公安 交通管理部門 制作的《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 2、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費用票據及證明材料; 3、 司法鑒定機構 出具的《傷殘鑒定報告》。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至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以及其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他費用的計算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交通事故賠償需準備的證據是什么解答交通事故賠償需要準備的證據有:1、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比如身份證;2、證明雙方當事人民事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3、要求賠償事項的證據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比如醫藥費的發票。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交通事故索賠需要的證據受害人向交通事故中的責任人進行索賠所需要的證據種類包括有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費用發票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包括醫療費發票、交通費發票、住宿費發票、殘疾輔助器具的發票等;鑒定機構出具的傷殘鑒定報告;醫院就診病歷、檢查檢驗報告;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的相關證明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賠償證據 ,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