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車撞到怎么要求賠償
發生 交通事故 可以要求賠償: 醫療費 、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護理費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賠償的具體標準如下: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被車撞到怎么要求賠償 ,憑護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被車撞到怎么要求賠償 ,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 傷殘等級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 喪葬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8、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對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小1歲減速1年;對7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 撫養 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殘者 喪失勞動能力 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被車撞到怎么要求賠償 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人撫養到16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被車撞到怎么要求賠償 他的被撫養人撫養五年。 10、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11、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悖憑據支付。 《 人身損害賠償 司法解釋》第十七條 被 扶養 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被車撞了可以要求哪些賠償被車撞被車撞到怎么要求賠償 了分2種情況賠償被車撞到怎么要求賠償 :
1、人被車撞了以后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誤工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住宿費與財產有關的直接損失等;
2、機動車被撞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全部損失被車撞到怎么要求賠償 ,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車輛的修理費,及在車輛修理期間合理的交通費。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
第八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被車撞了如何要求賠償被車撞了要求賠償包括因就醫治療支出被車撞到怎么要求賠償 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被車撞到怎么要求賠償 ,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被車撞到怎么要求賠償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