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駕車逃逸致人死亡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的處理方法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
1、《刑法》第133條規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3、行為一般以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沒有造成重大的損失的前提下,一般只是交通肇事行為,只需要賠償被侵權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失,但是一旦構成了交通肇事罪后,將要承擔的是刑事責任,而非侵權責任。醉駕后撞死人后逃逸是個非常嚴重的行為,因為逃逸將可能導致被害人本應能夠得到救治卻因為肇事者的逃逸行為導致死亡;
4、醉駕致人死亡的行為本身就已經構成了交通肇事罪,如果其又有逃逸行為的話,根據刑法的規定,將在三到七年有期徒刑之間判處刑罰。但如果是逃逸后導致他人死亡的話,則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人傷亡逃逸怎么處理?一、 交通肇事 致人傷亡逃逸 至此我們能做的就這些了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一般在報警后幾分鐘之內,會有事發地交通隊的工作人員與我們聯系,因從報警時使用的電話需要保持暢通。 通常情況下交通工作人員會在電話中再次核實我們的報案信息,然后要求報案人前往交通隊所在地進行事故說明和備案,之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他們將努力為我們尋找肇事車。 當我們來到交通隊之后,事故中記錄的點滴信息就派上用場了,如果車牌號記錄完整,事發當時又有監控視頻,肇事車很快就能夠找到。 即便肇事車輛的信息沒有記錄完整,大概車型、顏色、車牌開頭和尾號、跟隨行駛的途經路段都可以成為查找線索,因此信息越多,查找的難度越小。 當然查找肇事車的結果我們無法左右,如果有幸找到了肇事車輛賠償損失。 若當時沒有視頻監控,并且肇事車耍無賴,不承認自己的責任,這樣則比較麻煩,因此報案時準備敘述經過很重要,有條件的話可以配合車內行車記錄儀的資料作為 證據 ,畢竟如果對方在理他肯定也不會跑。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如果報案時所提供的車輛信息太少,并且沿途沒有監控,或是肇事車為套車牌等情況,可能查找起來就比較麻煩了,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損失就只能通過保險公司來負擔了,并且這樣的事故保險公司會有一部分免賠,車主只能承擔一些損失。 二、肇事逃逸人跑了怎么處罰? 行政處罰 重。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規定,對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的司機,不論其造成 交通事故 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責任認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 交通事故責任 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損害賠償重。按《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費用少則幾千塊,多則上萬元甚至于幾十萬元,如肇事車輛投保了 第三者責任險 ,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 保險合同 》約定,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 刑事責任重。根據《 刑法 》第133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肇事后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 有期徒刑 。如果傷者沒有死亡,機動車駕駛員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將撞傷者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傷者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廢的,則構成了 故意殺人罪 或 故意傷害罪 ,按《刑法》規定,將會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此外,法律還規定,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車人指使肇事司機逃逸,致使傷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員以 交通肇事罪 的共犯論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的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備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從重處罰的情節。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釋》第3條規定,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和第2款第(1)至(5)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這里要注意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 交通肇事逃逸 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謂“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解釋》第4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2、因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解釋》,“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論上對“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諸多不同的觀點。本書認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態度應限于過失,因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 過失犯罪 ,為保持 犯罪構成 的純潔性,其加重構成的心理態度也應是過失。故《解釋》規定: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232條、第234條第2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交通肇事是過失的行為,所以如果沒有導致嚴重的后果,在量刑上面也不會非常的嚴重,如果因為肇事之后逃逸,逃逸之后受害人沒有及時的治療死亡的,屬于逃逸的加重情形,所以應該加重處罰,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后受害人死亡應當怎么處理律師解答交通肇事逃逸后受害人死亡的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應當報警處理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由交警部門劃分事故責任,如構成犯罪的,則肇事者應當承擔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者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處理首先,行為人原來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的肇事行為已經符合交通肇事罪基本罪的構成要件。
其 次,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對象是否僅僅指第一次交通肇事的被害人,例如第一次交通肇事將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他人撞死,又交通肇事逃逸因而過失致另一人死亡的,是否能夠按 照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我們認為除上述解釋的情形外,后者情形也應當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論處,而不應簡單地作為交通肇事罪的同種數罪或者按 照撞死多人的交通肇事罪處理。
再次,交通肇事逃逸行為與死亡之間必須具有因果關系,因 此必須考察死亡結果是否真的因交通肇事逃逸引起的搶救的不作為而發生,如果救助行為并不能阻止死亡結果的發生,或者死亡結果的發生并非交通肇事逃逸引起而 是介入了一個獨立的原因等,均不能認為構成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最后,雖然行為人的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是有意而為之,但行為人對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結果的主觀方面應當是過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處理程序是什么1、報案
事故發生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原地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保留好事故現場,并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往醫院,除非事發地段比較荒涼或者無車經過,盡量不挪動事故車。
2、現場處理和調查
交警部門到現場后,會勘查事故現場,查明事故車輛、當事人、道路及其空間關系和事故發生時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的天氣情況;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現場證據材料;詢問當事人、證人并制作詢問筆錄;現場不具備制作詢問筆錄條件的,可以通過錄音、錄像記錄詢問過程;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他調查工作。并暫扣事故車輛、當事司機《駕駛證》和事故車輛《行駛證》。一般情況下,交警處理的事故保險公司查勘人員無需再到現場查勘。
3、檢驗、鑒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4、認定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道路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不服事故責任認定的,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內申請復核。
5、索賠
當事人可以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般情況下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主要承擔民事責任,在特殊情況下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后怎樣處理?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6次會議通過的《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第5條規定“因 逃逸致人死亡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這界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流程 了逃逸致人死亡的具體范圍。司法實踐中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未介入肇事者本人其他加害行為即交通肇事后單純逃逸致人死亡的情況。 2、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按照《解釋》第六條規定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 故意殺人罪 或者 故意傷害罪 定罪處罰。 3、行為人 交通肇事后逃逸 ,在逃逸過程中介入肇事者的“加害”行為,如拖著傷者逃逸故意到車軋人,將受害人拋入水中,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對此行為應當認定為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對肇事者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和 交通肇事罪 進行數罪并罰。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逃逸行為已成為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行為,因此不應再被作為前一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節是由,否則有違“禁止一行為重復評價的原則”。機動 車輛肇事逃逸 分為違法逃逸和不違法逃逸,如果沒有構成違法的,則不需要追究相關刑事責任,可以以行政罰款進行處理,如果造成人員傷亡不進行及時救治導致人員死亡的,這種情況屬于違法逃逸,需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需追究駕駛人員的相關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