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開車撞死人逃逸將會面臨三方面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的責任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民事方面,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由逃逸人承擔全部民事責任,但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民事責任。行政方面,發生交通事故逃逸將會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刑事方面,交通事故逃逸已經構成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了交通肇事罪,且符合加重情形,可能面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為逃逸致人死亡的,還將面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逃逸的判幾年發生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量刑都是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因逃逸致死的對象必須是行為人交通肇事行為致傷的人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而不是其他人。 行為人對交通肇事行為致傷的人負有及時救助的義務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該義務是由于行為人的交通肇事這一先行行為,使法律所保護的“致傷的人”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處于危險狀態下而產生的義務,肇事者有能力實施救助而不實施救助行為致受傷的人發生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了死亡的結果。 行為人對受傷人員死亡的結果持過失心理,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雖然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受害人死亡結果的心理狀態。這種過失的主觀罪過形式是對肇事者的行為認定為交通肇事罪的關鍵。如果肇事者明知不實施對受害人的救助行為會發生受害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將被害人帶離現場而逃逸,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發生的間接故意心理態度,則已超出交通肇事罪的界限。 如果肇事者的行為使受害人傷勢嚴重,若不及時救助,就會發生死亡的結果,在這種情況下肇事者逃逸后,由于其他介入的原因導致受害人死亡的結果發生,即肇事行為與肇事者逃逸行為是危害結果發生的主要原因,介入的原因只是死亡結果發生過程中的一個條件時,仍應認定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罰法律分析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肇事逃逸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撞死人后逃逸會怎么判刑交通肇事撞人后逃逸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應當根據造成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的后果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規定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醉酒駕駛肇事致人死亡并逃逸判刑幾年醉酒駕駛肇事致人死亡并逃逸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處三年到七年或者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第四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第五條“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擴展資料:
案例:廣西男子醉駕肇事逃逸致人死 法庭上鞠躬道歉
廣西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12日開庭審理一起涉嫌交通肇事案,被告人醉駕撞人后逃逸,導致被撞者被后續車輛碾死。庭審中,被告人懺悔其未停車救人,當庭向被害人家屬三鞠躬道歉。
公訴書指出,2014年12月26日,被告人覃某醉酒后駕駛一架小轎車在柳州市慶豐路口,與被害人朱某(75歲)相撞,造成其受傷倒地。發生事故后,覃某駕車逃離事故現場。隨后,陳某駕駛小轎車途經該路口時,車輛碾壓躺在地上的朱某,導致其當場死亡。
此后,被告人覃某駕車返回事故現場,并讓其朋友李某冒名頂替承擔事故責任。經民警調查,覃某血液酒精含量檢測值為143mg/1OOml。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被告人覃某承擔該事故的主要責任,陳某承擔次要責任。
12日庭審現場,覃某并未請辯護律師,而是自行辯護稱并未逃逸。覃某稱,他不知道自己撞人,事后也返回現場附近觀望。在做最后陳述時,覃某稱非常后悔,如果撞人后停車救人,也許朱某就不會死亡。隨后,覃某當庭向被害人家屬三鞠躬道歉,請求原諒。但被害家屬保持沉默。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覃某返回現場后,并未主動認罪,還找李某頂替罪名,存在逃逸情節,主觀能動性大。覃某醉駕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后因逃逸致一人死亡,且負事故主要責任,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量刑五年。
庭審在中午結束,法官宣布休庭,本案擇日宣判。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廣西男子醉駕肇事逃逸致人死 法庭上鞠躬道歉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且逃逸怎么處理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的賠償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開車致人死亡且逃逸 :
第一,醫療費用賠償金額的計算。醫療費賠償金額等于診療費加醫藥費再加住院費。此外,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第二,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誤工費賠償金額等于誤工收入乘以誤工時間。
第三,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的計算。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等于每天的伙食補助標準乘以住院天數。第
四,護理費賠償金額的計算,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第五,喪葬費的計算。喪葬費賠償額等于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半年。
第六,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等于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乘以扶養年限。
第七,交通費賠償金額。第八,住宿費。住宿費賠償金額等于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乘以住宿時間。
第九,精神損害撫慰金。
第十,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死亡賠償金等于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或農村居民人均收入乘以賠償年限。賠償年限按二十年計算。
擴展資料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而對于“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解釋》第4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_交通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