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怎么鑒定賠償
認定醫療事故賠償責任醫療事故怎么鑒定賠償 的條件:1、主體適格醫療事故怎么鑒定賠償 ,即行醫者必須為具有相應紙質的醫護人員醫療事故怎么鑒定賠償 ,而非法行醫醫療事故怎么鑒定賠償 ,造成患者人身損害,不屬于醫療事故;2、具有足以認定為醫療事故的損害結果發生;3、醫護人員對損害結果具有過錯;4、其醫療事故怎么鑒定賠償 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醫療損害責任歸責原則和責任承擔主體】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一)醫療事故等級;(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三)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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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的處置鑒定和賠償標準是什么關于 發生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怎么鑒定賠償 的處置鑒定和賠償的詳情你可以參考一下醫療事故怎么鑒定賠償 : 1.一旦 發生醫療糾紛 醫療事故怎么鑒定賠償 ,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發生后1年之內提 出醫療事故 或者事件的鑒定。 2.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后或收到尸檢報告單后15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鑒定。其中尸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后48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衛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門進行。 3.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對區、縣或醫科大學的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鑒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鑒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當事人對鑒定結論沒有異議的,可以就處理方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區、縣或醫科大學申請處理。對該處理決定不服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接到處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復議,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所作的處理決定或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或復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