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全責我簽字了好還是不好
沒影響對方全責我簽字了好還是不好 ,對方全責對方全責我簽字了好還是不好 ,你不簽諒解書那么有可能公安部門會吊銷對方對方全責我簽字了好還是不好 的執照駕照對方全責我簽字了好還是不好 ,對對方影響大,對你沒什么影響。如果處理對方全責我簽字了好還是不好 的好,建議還是去簽下諒解書,與人方便,自己方便。
發生交通事故對方要我認全部責任,我們簽定這個協議在法律上是否有效?這協議是不合法對方全責我簽字了好還是不好 的對方全責我簽字了好還是不好 ,即使你簽署對方全責我簽字了好還是不好 了保險公司也不賠付。
因為交警已經認定為雙方各50%的責任,保險公司賠付也是以此為準。如果對方鬧的話,你就讓他走法律途徑,告保險公司。
發生交通事故對方要我認全部責任,我們簽定這個協議在法律上是否有效交通事故發生后對方全責我簽字了好還是不好 ,很多人會提出跟受害者私了對方全責我簽字了好還是不好 的決定對方全責我簽字了好還是不好 ,要求跟受害者簽訂協議書保障他們的權益。尤其是在責任劃分后雙方簽訂了和解協議。和解協議書相當于合同對方全責我簽字了好還是不好 ,合同的話主要符合其法定的生效要件即有效,即主體合格、內容合法且經雙方協商同意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后如果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和解協議,沒有不同意見,是有法律效力的。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了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輕微交通事故的途徑。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后,自行撤離現場后,能夠協商賠償數額的,可以達成一致協議。因此,交通事故發生后,雙方當事人在責任劃分后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只要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認定協議的法律效力,就是說雙方基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已經明確了債權債務關系,不存在爭議的情形。但是交通事故和解協議書如果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等情形,那么該賠償協議屬于可撤銷的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發生未接觸交通事故,對方開車走了。交警不定責任,讓我簽一份證明對方全責就行。我應該簽嗎?這個描述本身就有點不對勁。
叫事故一方來決定對方全責——這不亂對方全責我簽字了好還是不好 了套啦!
根據描述的意思應該是對方全責我簽字了好還是不好 ,叫你證明對方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對方全責我簽字了好還是不好 ,未經處理自行離開。憑你的證明交警就可以以“肇事逃逸”為據定對方全責。這你肯定要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