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后營養費的計算標準
營養費不是每個受害人都能請求 受傷后營養費的計算標準 ,根據傷情確定。傷情明顯輕微 ,不需住院治療受傷后營養費的計算標準 的 ,一般不賠償營養費受傷后營養費的計算標準 ;輕傷以上者 ,賠償營養費 ,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營養費=營養費標準×營養期限。根據法律規定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受傷后營養費的計算標準 的意見確定。實務中 ,營養費標準多為20-40元/天。
交通事故營養費最低標準
交通事故致人員受傷后 ,需要營養費補充營養 ,那么營養費的賠償金額=當地醫療機構建議花費的營養費數額。不同地區的營養費稍有差異 ,所以不同地區法院判決營養費賠償也是有所不同的。部分法院會根據受害者醫藥費的百分比來計算營養費 ,通常按照醫藥費的5%至10%來確定營養費 ,但都不會超過醫藥費的20%。部分法院又會參照當地伙食補助的費用考慮 ,結合醫療期間受害者所需的營養來確定。不同地區的營養費標準不一致 ,參考當地標準為主。營養費通常在傷者開始治療之日起算賠償 ,若終止治療后無需再繼續住院且傷殘已經基本痊愈 ,那么可以不再賠償營養費。
營養費一般賠償多少天
營養費一天多少并沒確定到某個數額 ,但可以參考部分地區營養的計算方式。根據傷者受傷的嚴重程度 ,以其醫藥費的5%至20%來計算醫藥費 ,或者根據當地平均生活費的40%至60%來計算。營養費計算前提條件是受傷后營養費的計算標準 :醫院在治療期間或出院后診斷證明書上有需加強營養的說明。
常見需要加強營養的情況
1、 傷者受到外傷或手術書出血過多(出血量400毫升以上)2、本身存在營養不良導致身體較弱 ,比如老年人或小孩3、消化系統受損后拆除的4、消化功能停滯者5、傷者自己無法進食 ,只能通過輸入營養液或鼻飼6、身體較大面積造成燒傷
受傷期間的營養費具體是多少?一般受傷后營養費的計算標準 的人身損害受傷后營養費的計算標準 ,按蕞高人民法院的解釋受傷后營養費的計算標準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各地法院對營養費確定的標準不一受傷后營養費的計算標準 ,每日三十元、五十元甚至更多的都有。
交通事故出院后,營養費,護理費怎么算?交通事故出院以后受傷后營養費的計算標準 ,護理受傷后營養費的計算標準 的費用是按照務工的費用來進行計算的。而營養費一般情況是按30塊錢一天來進行計算的。營養費用賠償不超過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