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合同算不算包工頭
不算。 1、包工方具備資質時,聘請工人必須 簽訂勞動合同 ,否則就是違法沒有簽合同算不算包工頭 的,但并不影響形成 事實勞動關系 。 2、包工方不具備資質時,與聘請沒有簽合同算不算包工頭 的工人只是雇傭關系,不簽合同并不違法,且即使簽合同也是勞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 3、形成勞動關系時發生事故屬于工傷,可享受《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沒有簽合同算不算包工頭 的工傷待遇。《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工人與包工頭之間沒有簽合同,工人受傷了包工頭該賠錢么?工人受傷沒有簽合同算不算包工頭 了,不管有沒有簽署合同,包工頭都應該對其進行賠償。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條例規定,雙方協商,協商賠償不成,用人單位所在地或事故發生地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訴訟。首先,應當確定向哪個單位申請工傷沒有簽合同算不算包工頭 的認定,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可以直接找與之對應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但普遍的情況是包工頭在承包單位承包了一些項目,由包工頭直接找一些工人進行工地現場施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提供勞動工作服、證,很多工資都是以現金形式發放,難以形成工資發放銀行記錄等書面證據,受傷工人也很難直接通過包工頭獲得足額賠償,更多的情況是私下協商草草了之,這對工地上的農民工等工人的權利保障是嚴重不足的。所以,若是直接由包工頭招用的工人在工地上受傷,可以直接找分包給包工頭的項目分包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若是經查承包方不具有承包建筑施工資質,那么應當向上一級具有承包建筑施工資質的分包單位或發包方要求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在外務工一定要加強法律意識,與用人單位簽署書面合同可以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小包公頭包工程沒有和公司簽合同工程是誰的責任小包公頭包工程沒有和公司簽合同工程是公司沒有簽合同算不算包工頭 的責任。
根據沒有簽合同算不算包工頭 我國沒有簽合同算不算包工頭 的法律規定,包工頭、項目經理、建筑工程的工程項目部等都是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勞動者不能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沒有簽合同算不算包工頭 了要看勞動者事實上是和哪家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
農民工在招工上崗過程中,一定要注意保存收集一些能夠證明自己與工程發包方、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包括保存好勞動合同、工資條、招工登記表、職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工作證、服務證、出入證、報銷記錄等等。
勞動合同的作用: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
這是由于勞動過程是非常復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作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作出規定,這就要求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并且通過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于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