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自行車撞死人案例
或許每個人的意識里都這樣認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一般都是發生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碰撞或者是大貨車與小型機動車,非機動車發生碰撞。
但近日,在浙江杭州卻發生了一件自行車撞死行人的事件,據了解在浙江杭州打工的貴州人秦某酒后騎自行車出行,萬萬沒有想到騎著自行車撞死了一路人姚某。當時這位秦某由于飲酒之后,騎自行車撞死人案例 他便駕駛自行車前往杭州市蕭山區瓜瀝鎮永聯村村道,由北向南行駛,在這個行駛的過程當中,與行人姚某發生了碰撞,造成車輛損壞,而姚某也因為受傷,隨后經過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情發生以后,秦某也在現場等待處理,還陪同著被害人去了醫院。由于他酒后駕駛自行車,按照這一點來看,他就屬于酒駕,在行駛的過程中沒有保證安全,所以要承擔主要的責任。目前秦某也已經與被害人家屬達成了調解協議,最后蕭山區檢察院審理此案,認為秦某因酒駕自行車上路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導致一人死亡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行為也構成了交通肇事罪,因為賠償得到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現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三個月。
看到這里可能很多人都會有疑問,為何騎自行車也能撞死人呢騎自行車撞死人案例 ?
首先來講,騎自行車撞死人案例 我們不應該被潛在的意識認為,只有機動車發生事故才會致人死亡,凡是在交通路上只要是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都有可能致人于死亡。交通事故中腦外傷、顱內出血、窒息死亡很常見。” 要知道秦某他還喝了酒,屬于酒駕,那么它在行駛的過程當中速度究竟有多么快呢!
任何車輛當它的行駛速度達到一定標準的時候,它給人的傷害都是巨大的,嚴重的都可能致人于死亡。尤其是自行車在下坡時,那個速度是非常之快的。自行車行駛速度過快所造成的沖擊不是一個行人身體所能承受的。
無路燈路段騎車撞死人要賠48萬,男子狀告鎮政府,男子狀告是否有理有據?近日騎自行車撞死人案例 ,北京順義一名男子狀告當地鎮政府未開路燈存在過錯而應當賠償百分之50損失的案件在順義法院進行開庭審理騎自行車撞死人案例 ,引發眾多網友的關注與熱議。
騎車撞死老人的男子與死者家屬協商賠償48萬元
原來說起該案件的來龍去脈,還從去年的10月份說起,在當時王先生騎著自行車回家的時候,經過某路段將橫穿馬路的一名老人撞倒在地 ,老人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王先生也在法庭上聲稱,他當時所騎的一輛賽車時速保持在10邁左右,他看到老人的時候,兩者之間相差不到一米,等他有反應意識捏緊剎車,但是很不幸瞬間就撞到騎自行車撞死人案例 了老人。所以他也趕緊撥打醫院的急救電話將老人送往醫院救治,很不幸老人還是被宣告不治身亡。最后警方也對現場進行了勘察,經由王先生和老人家屬協商過后,判定王先生賠償老人家屬總共48萬元。
男子狀告當地鎮政府存在沒開路燈的過失應當賠償50%的損失
而對此王先生認為當初事發的路段,鎮政府并沒有開路燈,所以他認為鎮政府存在過失應當向他賠償50%的損失,折合民幣24萬元。由此王先生的代理人也在法庭上表示,根據相關城市照明的規定,鎮政府的路燈管理時間明顯存在著安全隱患,應當按照法律規定賠償。 對此順義當地的鎮政府代理律師認為,王先生當時所處的事發路段為鄉村道路,并不適于城市照明的相關管理規定,而且政府裝路燈也要響應環保節能的政策。所以一般路燈開到晚上凌晨24:00就會熄滅,畢竟路段由于鮮有人出沒,加上車輛不多,基本可以滿足居民的正常出行需求,加上當時王先生撞到老人的時間也為凌晨5點多的時候,當時天色也逐漸放亮,所以也由此認為王先生單方面存在過失,應當承攬所有的賠償責任,鎮政府對此不負任何賠償。
照明不足的路段行車應當注意安全
確實從該起事件當中王先生必定逃脫不了應負的責任,作為被告方的鎮政府是否還應為此負上一定的賠償責任,該案仍在審理當中。不過在此也提醒一些在夜路行車的人一定要時時刻刻打起12分精神,特別在一些照明不足的路段行車時一定要做到小心慢駛,這樣才能讓自己確保萬無一失。
一男子無路燈路段騎車撞死人,狀告鎮政府索賠,你覺得男子會告贏嗎?2020年4月10號騎自行車撞死人案例 的早上,在北京順義的一條路段上,一名男子騎著變速自行車,撞倒了一名老人,該名男子無事但是老人最后老人被送至醫院救治,但是因為被撞傷大的太嚴重,最后因為搶救無效死亡。家屬起訴至法院,判決該男子賠償家屬48萬元,隨后這名騎自行車撞人的男子將事發路段負責的鎮政府告上了法庭,要求鎮政府賠償一半的損失,男子的理由是因為在這個路段上沒有路燈,導致騎自行車撞死人案例 他看不清,所以撞死了老人,鎮政府應該承擔相應的一半的賠償。我認為該名男子是告不贏的。
事情經過
在北京的一家法院,目前還在處理當中,從調查的結果來看,該名男子之所以狀告鎮政府,是因為他在騎車的時候行駛的路段,沒有路燈,非常黑,他認為是政府沒有按照城市的照明時間來開關路燈造成了他在這個路段的時候沒有看清人,剎車的時候已經來不及,所以撞死了老人,因此鎮政府應該承擔一半的賠償責任。而政府相關人員則稱,該名男子在天蒙蒙亮的時候,騎車經過該路段,在視線看得不太清楚的情況下,應該放慢車速,但是顯然該男子的車速是夠快的,這才導致了他反應不及撞摔老人。另一方面,該男子所提出的一些城市照明規定,都是按照城市的標準要求的,但是在鄉村并不適用。因為鄉村的作息時間跟城市的作息時間是很不一樣的,事發時間,該路段上的行人很少,所以說政府不會在那個時間段開關路燈,一方面是為了保證居民的規律的作息時間,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響應國家的環保政策。
無明確法律文件支持
國家并沒有出臺明確的法律性的文件規定,鄉村路燈的開關的時間。所以說該男子的理由站不住腳,鎮政府不應該賠償。我認為在這起事件中,該男子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因為他在這條路段上,在同一個時間段,其實已經騎行有兩個多月了,他應該對這個路段很清楚,他應該明白這條路段,這個時間點視線是不能完全看清的,他騎的是變速的自行車,車速達到了10邁,這個速度可以說是已經很高了。在一條視線受阻的路段,騎行的速度這么快,一旦撞到人,后果很不可想象。
所以該名男子他應該有危機意識,即使以往路上沒什么人,但也不代表每次路過的時候都沒有行人,所以在無人的道路上進行騎行的時候,還是要特別注意路況的。
騎自行車撞死人需要負刑事責任嗎?恐怕是要承擔賠償責任了。
刑事責任要看事后責任認定.....賠償也是要看事故責任認定騎自行車撞死人案例 的騎自行車撞死人案例 ,畢竟不是機動車肇事的無過錯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