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二條規定
主要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査,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二條規定 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査。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行人應行走在人行道內,沒有人行道的要靠邊行走。
通過路口或橫過馬路時,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或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通行。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應做到紅燈停、綠燈行;從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路口通過時,須注意車輛,不要追逐猛跑;有人行過街天橋或隧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隧道。
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臥或進行其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二條規定 他妨礙交通的行為;不要鉆越、跨越人行護欄或道路隔離設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第四項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第四項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二條規定 的規定是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是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于2004年4月28日國務院第49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國家法規,2004年4月30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按照以下規定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二條規定 :
1、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二條規定 ;
2、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二條規定 ;
3、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二條規定 ;
4、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5、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7、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 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2. 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3. 不得醉酒駕駛;
4. 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5. 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6. 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7. 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
8. 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9. 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10. 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全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二條規定 ,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二條規定 ,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二條規定 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擴展資料: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二條規定 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交通法第72條如何規定第七十二條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二條規定 :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二條規定 ;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二條規定 ;
(三)不得醉酒駕駛;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二條規定 ,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五)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七)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