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情鑒定自己做合法么
傷殘鑒定可以自己去做。
【法律分析】
傷殘鑒定是指傷后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鑒定傷情鑒定自己做合法么 ,只要是依法成立的鑒定機構傷情鑒定自己做合法么 ,具備鑒定資質,法院都會采信。但是,如果對方提出重新鑒定申請,法院也是會準許的。法律并沒有規定必須得由法院委托相應的鑒定機構做出的鑒定結論才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已經申請并做出鑒定結論,可以作為證據提交,如果對方有異議,并有一定理由,可以申請法院委托相關的部門進行鑒定。但如果雙方都沒有委托鑒定,在訴訟中,一般應當由法院委托相應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為妥。建議根據司法流程,由司法鑒定機構進行。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九十六條 鑒定人鑒定后,應當出具鑒定意見。鑒定意見應當載明委托人、委托鑒定的事項、提交鑒定的相關材料、鑒定的時間、依據和結論性意見等內容,并由鑒定人簽名或者蓋章。通過分析得出鑒定意見的,應當有分析過程的說明。鑒定意見應當附有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資質證明或者其傷情鑒定自己做合法么 他證明文件。鑒定人對鑒定意見負責,不受任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的干涉。多人參加鑒定,對鑒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當注明。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傷殘鑒定自己去做可以嗎自己去做傷殘鑒定可以,勞動者只要攜帶相關傷情鑒定自己做合法么 的病歷資料以及相關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傷殘鑒定即可。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傷情鑒定自己做合法么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傷殘鑒定可以自己做么?勞動者自己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傷殘鑒定傷情鑒定自己做合法么 的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傷情鑒定自己做合法么 ,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傷情鑒定自己做合法么 ,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傷情鑒定可否自己做那是不可以傷情鑒定自己做合法么 的傷情鑒定自己做合法么 ,傷情鑒定只能由有資質的法醫鑒定,否則沒有法律效力。自己即是有資質的法醫,也是不能由自己為自已做鑒定的,同樣沒有法律效力,法律有規定,辦理案件中,對有利害關系的親人都要回避,本人就更不用說傷情鑒定自己做合法么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