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民事訴訟中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可以先進行傷殘鑒定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也可以先進行起訴。起訴前的鑒定可由醫患雙方共同委托當地醫學會實施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也可以由醫患一方要求衛生行政部門委托醫學會鑒定。而起訴后,則只能由受訴法院委托。起訴前進行鑒定的好處是,可以減小訴訟風險,避免盲目訴訟。但其巨大風險是提交鑒定的病歷未經法庭質證,可能導致結論不公正。
法律分析
要看具體案子,要是工傷,需要先申請工傷認定,經人社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后,再帶上病案材料去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做傷殘等級鑒定。如果為防止保險公司和被告提重新鑒定,那就起訴后委托法院鑒定。交通事故傷殘等級鑒定材料要求包括委托書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病史資料、門診病歷原件及復印件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住院病史包括入院記錄、手術記錄、出院小結等,由醫院蓋章,多次住院的均需復印并加蓋印章;光片、CT片、其它主要輔助檢查及實驗室檢查報告單和受傷部位的近期復查資料;治療費用清單原件;必要時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史;交通事故認定書;被鑒定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往所做過的鑒定報告復印件;起訴書復印件以及鑒定申請書或重新鑒定申請書;送檢材料清單一式二份。如果是普通的人身傷害案件,需要先起訴再委托鑒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第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支付鑒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鑒定費用。
傷殘鑒定是否一定需要法院委托不一定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傷殘鑒定可以有本人或其近親屬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也可以通過法院委托司法機構進行鑒定。進行傷殘鑒定攜帶相關證件及材料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包括有本人身份證、病歷資料治療的病歷資料等。
法律分析
勞動者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被認定為工傷的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在傷情穩定后影響勞動、生活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分為一到十級傷殘,分別對應不同的傷殘補助金標準,其中,十級傷殘為最輕的傷殘等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認定工傷的職工需要進行傷殘鑒定的,需要由工傷職工所在單位或其親屬填寫《勞動鑒定申請表》,申請勞動鑒定,并提供工傷事故調查報告及有關材料。對于符合加鑒定條件的,勞動鑒定委員會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及相關人員,鑒定的時間、地點、人員。勞動能力鑒定需要委托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喪失勞動能力的醫學診斷。職工因工受傷且用人單位為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職工享受工傷待遇。工傷保險基金賠償其工傷期間的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輔助器具費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法院鑒定傷殘的指定機構有哪些當地司法鑒定中心申請傷殘鑒定。所有鑒定機構均有司法部、司法廳、司法局公布資質。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法院指派的傷殘鑒定結果有效嗎?按《人民法院對外委托司法鑒定管理規定》第十條、第十一條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人民法院司法鑒定機構依據尊重當事人選擇和人民法院指定相結合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的原則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組織訴訟雙方當事人進行司法鑒定的對外委托。
訴訟雙方當事人協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司法鑒定機構在列入名冊的、符合鑒定要求的鑒定人中,選擇受委托人鑒定。
司法鑒定所涉及的專業未納入名冊時,人民法院司法鑒定機構可以從社會相關專業中,擇優選定受委托單位或專業人員進行鑒定。
也就是說,在當事人未能協商一致選擇鑒定機構的情況下,法院可以選擇指定。只要鑒定機構有鑒定資質,無其他違法情形的,鑒定結果是有效的。至于重新鑒定是另一回事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了。
通過交警隊申請的傷殘鑒定有效嗎,起訴時法院承認嗎?有效的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法院一般都會承認。只要交警隊選擇做傷殘等級鑒定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員具備相關的司法鑒定資格的,這樣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人民法院就會予于準許。法院是會認可這個結果的,只是保險公司有可能會申請重新鑒定,建議你直接起訴,由法院決定鑒定機構,這樣就沒有異議了。
法律分析
只要交警隊選擇做傷殘等級鑒定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員具備相關的司法鑒定資格的,這樣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人民法院就會予于準許。法院主要審查鑒定書以下幾點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1)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稱、委托鑒定的內容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2)委托鑒定的材料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3)鑒定的依據及使用的科學技術手段;(4)對鑒定過程的說明;(5)明確的鑒定結論;(6)對鑒定人鑒定資格的說明;(7)鑒定人員及鑒定機構簽名蓋章。但是,由于你單方委托鑒定機構,未經對方同意,因此根據證據規則第二十八條 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并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也就是說你所持有的鑒定報告,只要對方沒有證據足以反駁,法院就會采用,而不是無效。從實踐來看,對方一般很難推翻一方的鑒定報告。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個人是否能委托司法鑒定所進行傷殘鑒定可以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的。機構和個人都是可以申請做傷殘鑒定的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不過對個人的申請會有所限制。準許私人申請的事項僅存在于工傷事故,而交通事故,治安管理這些涉及刑事方面的是無權申請私人鑒定的。把書面的鑒定委托材料提交給鑒定機構,內容上要求有委托人的個人信息并且闡明委托理由,用途以及要求就可以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了。
法律分析
如果勞動者已經認定為工傷事故的,在職工傷情相對穩定后,工傷職工、工傷職工近親屬或者用人單位,應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工傷職工按照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安排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鑒定。因此,個人和用人單位都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進行工傷等級和勞動能力鑒定。如果未被認定為工傷事故的,則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不接受鑒定申請。此時受害者個人可以單方面委托司法鑒定所進行傷殘等級鑒定,這里的鑒定就不是工傷鑒定傷殘鑒定法院指定的公證嗎 了。法律不禁止人身損害受害者單方面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傷殘鑒定,但是,個人單方面委托進行的鑒定,在訴訟中,可能因為對方當事人有足夠證據反駁而重新鑒定。因此,建議與對方當事人協商,選擇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辦案機關的司法鑒定委托。
第十四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對委托鑒定事項、鑒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鑒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對于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鑒定需要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經補充后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