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工傷 八級 傷殘賠償標準 (一) 醫療費 醫療費實報實銷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 工傷復發 期間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的 醫療費用 。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 工傷保險 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住院天數;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 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 食宿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人數×天。 (三)輔助器具費用 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 (四) 停工留薪期 工資 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 工資福利 待遇 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五)停工留薪期 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護理費標準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或各省、市實施 工傷保險條例 的規定。 (六)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 八級傷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11個月本人工資。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法律依據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 (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 傷殘 就業補助金 1、八級傷殘解除或終止 勞動關系 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具體規定。 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第四、五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項工傷保險待遇。 八級工傷 會根據所在地域不同而出現地方性差異,個人在申請工傷賠償時,應當充分了解相關法律 法規 的基礎上按照當地 賠償標準 來申請和計算所賠償數額。
8級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8級工傷賠償標準:八級傷殘為11個月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的本人工資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鑒定八級傷殘賠償標準八級工傷應當按照以下標準進行賠償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1、傷殘補助金,此項費用由社保部門一次性支付,賠付標準為11個月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的工資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2、如果職工主動提出離職請求或者勞動合同期間終止的,由用人單位一次性賠償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15個月的工資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3、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給付,賠付標準為8個月的工資。除此之外,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費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的,那么以上費用都應當由用人單位進行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八級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八級工傷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的賠償項目有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殘疾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其中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方式為:本人工資×25(月);停工留薪期工資計算方式為:停工留薪期×本人工資;獲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需解除勞動關系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其計算方式相同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為:(統籌地區人口平均壽命與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年齡之差)×0.3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若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低于20個月,按20個月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八級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樣的一、工傷八級傷殘賠償標準有哪些
1、工傷八級傷殘賠償標準有如下:
(1)工傷保險基金以十一個月的本人工資為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
(2)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3)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工傷怎么處理
工傷怎么處理方法如下:
1、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2、單位沒有提起工傷認定的,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保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后,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
3、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走完工傷認定程序后),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
八級工傷用人單位賠償標準工傷八級傷殘賠償標準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個月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10個月=25510元。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5個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個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5510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38265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0204元=73979元。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工傷八級康復賠償標準 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