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消費者權益法關于退款是根據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根據最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故意拖延退款,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而且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消費法關于退款的規定有哪些?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退貨條款規定
1、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2、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3、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4、法律依據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資料擴展
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消費法退款退貨的規定國家規定7天包退、15天包換、同一故障在三包內維修2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的話、可以退換貨。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后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法律依據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
《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九條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發生性能故障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后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條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模的產品,然后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一條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然后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消費者權益退款規定經營者提供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在對消費者實現三包主要依據有:
1、國家規定
2、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在包修、包換、包退事項規定:第四十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五)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六)銷售的商品數量不足的;
(七)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
拓展資料:消費者權益法退貨條款的規定是:
1、如果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國家規定或當事人有約定的,消費者可以退貨;
2、國家無規定,當事人也無約定的,消費者可在七日內退貨;或者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也可以及時退貨或者申請更換、修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消費者權益法退貨條款12315實體店退貨規定; 消費者權益法退貨條款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中規定: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那么經銷商就不能以租賃為由要求交納相關費用,你與經銷商.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第24、25條、第56對退貨有明確規定. 第24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
商家欺騙消費者賠償法
1、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如果有欺詐行為,要對消費者進行3倍賠償,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新消法欺騙消費者商家給予3倍賠償是獲賠的最低限度.2、從立法目的.
商家欺騙消費者可以要求3倍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他有關法律.
12315實體店退貨規定
根據《新消費者權益保護費》是可以退貨的.1、按第二十四條規定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2、其中: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擴展資料: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1;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
實體店買東西退貨法律
您好!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
根據《新消費者權益保護費》是可以退貨的.1、按第二十四條規定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2、其中: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擴展資料: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實體店買的東西,沒有法律2113支持無理由退貨.法律規定是已經交易成功并且履行的合同,是不能解除的.至于無理由5261退貨,屬于商家的4102經營手段,是為了贏得顧客的好感而作出的與合同法相違背的行為.1653 《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專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屬
消費者退換貨最新法規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
新三包法退貨規定: 1、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后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2、在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換貨條件的,銷售者因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愿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有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愿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折舊費計算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時間.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中規定: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那么經銷商就不能以租賃為由要求交納相關費用,你與經銷商.
消費者權益法退貨條款都有哪些內容?一、消費者權益法關于退款 《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法》第49條規定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的消費法退款的規定25條 ,應當按照消費者的 要求 增加賠償其受到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或接受服務費用的一倍。” 根據國家工商局發布的《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的規定,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時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于欺詐消費者行為,消費者可以要求雙倍賠償(即買一賠二): 1 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 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使銷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 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謊稱是正品的; 4 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 銷售商品的; 5 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7 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8 做虛假的現場演示和說明的; 9 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報刊等大眾傳播媒介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 10 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 11 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條件提供商品的; 12 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13 以其他虛假或者不正當手段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當消費者受到經營者的欺詐行為侵害時,可通過以下途徑要求經營者給予雙倍賠償:與經營 者協商解決;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 申訴 ;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 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出 訴訟 。 二、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規定 第一條 為制止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的欺詐消費者行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欺詐消費者行為,是指經營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或者服務中,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 三、消費者權益法關于退款 第四條 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證明自己確非欺騙、誤導消費者而實施此種行為的,應當承擔欺詐消費者行為的法律責任: (一)銷售失效、變質商品的; (二)銷售侵犯他人 注冊商標 權的商品的; (三)銷售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四)銷售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商品的; (五)銷售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的商品的。 第五條 對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所列欺詐消費者行為,法律、行政 法規 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處罰。 第六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第七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欺詐消費者行為的程序,適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消費者申訴暫行辦法》。 我國在對對于這類事件的處理上,有著較為明確的規定。指出如消費者是在誤導的情況下或商家進行虛假宣傳的情況下都可以進行相應的退后處理。另外還規定產品有質量問題的,不合格產品也應該無條件對消費者進行退款行為。